時軍鋒

時軍鋒

時軍鋒,河南省禹州市無梁鎮祁王村農民,是騙免368萬餘元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無期徒刑的時建鋒的弟弟。2011年1月14日投案自首。時軍鋒交代了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等和案件有關的重要情況。2011年12月,其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個人簡介


時軍鋒投案自首
時軍鋒投案自首
時軍鋒10多歲開始外出打工,一直在溫州開車當司機,2008年回家鄉后貸款買了車,在鄰村辦起了一個沙場。2011年1月,時軍鋒的二哥時建鋒因涉嫌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和軍用車牌照等證件,為自己運送沙石的兩輛貨車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共計368萬餘元,構成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1年1月13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人員對時建鋒再次訊問時,其改變口供,稱他弟弟時軍鋒參與犯罪。
2011年1月14日上午10時,平頂山市中院召開審判委員會進行研究討論,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該案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時軍鋒向公安機關投案稱,其哥是替其頂罪。

涉嫌頂包


當時建鋒在執行無期徒刑的最後關頭將弟弟時軍鋒供出之後,時軍鋒便被拋到了風口浪尖。時軍鋒剛開始沒有掛軍牌,後來有人出點子,掛軍牌不掏過路費,他聽了(照辦),沒想到會出事。
時軍鋒的哥哥時建鋒
時軍鋒的哥哥時建鋒
村民透露出事後,車被開走了,沙場占別人的地也被平了。時建鋒被逮走後,時軍鋒借了上百萬,一毛兩毛的利息都借,他也覺得對不住他哥。一開始想著判個三四年,頂多七八年,誰知道最後會是無期徒刑。
時建鋒的侄子介紹他最後一次見到三叔時軍鋒,已是幾個月之前,當時時軍鋒匆匆趕回來,給女兒買了套衣服,看了一下老母親,待了不到半天就走了。而其堂弟時留申也表示,他知道時建鋒並非一個人搞運輸,其弟時軍鋒也有參與。
2011年1月14日晚,時軍鋒表示會去自首,會向所有人說清楚這件事,並說“我哥哥是無辜的,網上說的都是真的。”同時,時軍鋒透露,“我和我哥哥都不是主犯”。

投案自首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時軍鋒的哥哥時建鋒: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併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雇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2010年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他的哥哥時建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萬元,追繳時建鋒違法所得一切財物。此案披露后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1月14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
河南省禹州市無梁鎮派出所所長王旭燦說:“15日22時左右,時軍鋒前來投案自首。這幾天,我們曾經通過時軍鋒的親戚和當地村幹部等人做工作,勸說他主動投案。根據法定程序和有關規定,我們在對時軍鋒進行正常的訊問、筆錄后,移交平頂山市公安部門。”
時軍鋒投案后,交代了“時建鋒騙免368萬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無期徒刑”一案中的諸多重要情況。時軍鋒稱,他哥哥時建鋒是頂替他入獄的,案發後曾有人向他承諾,時建鋒很快可以被放出來。他曾經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行賄。 2011年7月15日,經歷了半年沉寂,震驚全國的河南368萬元“天價逃費案”又有新進展。該案已由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偵結,並移交至魯山縣檢察院。時家兄弟仍然被訴詐騙罪,並新添了一項妨害作證罪。對此,投案的時軍鋒深表失望。半年來,時家人從未與被羈押的兩兄弟見過面。兩人的辯護律師表示,曾在今年1月投案的時軍鋒,並未被認定為自首情節。案件移交至基層檢察院,標誌著二人刑期減輕,但二人仍面臨著10~15年的刑期。

寫悔過書


在魯山看守所的弟弟時軍鋒突然寫了一份長達17頁的悔過書,承認自己有罪。時軍鋒的悔過書前14頁回憶了如何與武警某支隊的張新田、李金良合作掛軍牌搞運輸,最後3頁則總結了自己的認識。他說,自己一直沒有想過掛軍牌是犯法的事情,車被扣后,也想著頂多被罰款,從沒想過這個案子會是刑事案件。他寫道:“因不懂法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我很後悔,真的很後悔,如果能回到過去,打死我也不會再掛假車牌省過路費了”。
時軍鋒寫到,二哥時建鋒在沙場,不是合伙人,也不是共同經營。二哥為自己頂罪也是無心之錯,因為2009年1月1日晚,運輸車被扣,在總隊扣車大院值班室登記時,寫的是時建鋒的名字,後來就一錯再錯。張新田和李金良也勸說他,就讓二哥頂罪,方便他在外邊“活動”將二哥“撈出來”。
時軍鋒在悔過書里表示甘願認罪,但對魯山檢察院沒有認定自首表示不解。他在悔過書里強調,這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希望政府能夠原諒他。

異地申請


時軍鋒在與王永傑溝通之後,簽署了異地管轄申請書。“讓他們自己糾正自己太難了。”他希望最後能夠到鄭州審理。退一萬步,不能實現異地審理的話,時軍鋒也希望之前辦理過該案的檢察官、法官能夠迴避。
在法律程序上,王永傑認為不應該由魯山法院審理,原因是擔憂一審由魯山法院審理,二審案件將再次回到平頂山法院,而平頂山法院當時是以無期徒刑重判了時建鋒。王永傑預測,一旦時建鋒、時軍鋒一審在魯山法院被判有罪,他二人幾乎難有二審救濟的機會,法律規定的二審上訴權利被變相剝奪。王永傑律師向魯山檢察院提出過異議,但未被採納。

已被起訴


2011年9月20日,“天價過路費案”被告時軍鋒的辯護律師、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的王永傑律師透露,在經過了長達9個多月的偵查、審查起訴之後,天價過路費案終於由魯山檢察院起訴至魯山法院。公安機關在重審階段追加的妨害作證罪,沒有出現在起訴書上。
在2011年的全國兩會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對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再審時將進行網路視頻直播和電視直播。還要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廣大網友來參加旁聽。還準備採取群眾代表或者陪審團形式進行陪審,藉助各種力量和我們的法官一起來實現案件的公正審判”。

指控縮水


2011年12月,被告時軍鋒的辯護律師、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的王永傑律師收到魯山檢察院的起訴書。起訴書里說明,將時建峰、時軍鋒兩兄弟的案子合併審理。而起訴書里指控的案情與之前並無變化,但是指控犯罪的數額與原審的數額有了巨大變化。原審的指控數額是368萬,而起訴書的數額變成了49.23萬。王永傑律師表示,魯山公安局為了慎重起見,曾經重新委託審計機構,審計兄弟倆偷逃的過路費的總額,最後的數字是361.9萬,與原審指控的數額相差近6萬。

開庭審理


被告認罪

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定於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開庭。被告人時軍鋒承認有罪,並坦白曾對媒體撒謊。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哥哥時建鋒稱“差不多”,“我不懂法,也不知犯啥罪,肯定犯錯了”。他還說,是部隊人士找到他辦武警車牌逃過路費,並承諾即使被查也能擺平。弟弟時軍鋒承認有罪,檢察院指控犯罪事實準確。他還坦白曾對央視等媒體撒謊。

宣判罪行

2011年12月15日12點50分,河南“天價過路費”案當庭判決,被告人時軍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5萬,被告人時建鋒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罰金1萬。兩人均表示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