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大雨
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洛大雨,男,漢族,1971年4月生,籍貫黑龍江哈爾濱,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入黨,黑龍江大學經濟法專業大學畢業。
現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1990年9月-1994年8月 黑龍江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學生;
1994年8月-1999年6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科員;
1999年6月-1999年7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副主任科員;
1999年7月-2002年6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副主任科員、助理審判員;
2002年6月-2004年10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主任科員、助理審判員;
(2001年5月-2004年1月 在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函授在職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2004年10月-2006年6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黨組秘書、院長秘書、助理審判員;
2006年6月-2010年9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副處長、助理審判員;
2010年9月-2014年9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處長、助理審判員;
2014年9月-2015年2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處長、助理審判員,人民陪審工作辦公室負責人;
2015年2月-2015年4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處長、助理審判員兼任人民陪審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省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秘書長;
2015年4月-2016年2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處長、助理審判員兼任省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秘書長;
2016年2月-2016年6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助理審判員兼任省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秘書長;
2016年6月-2016年11月 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審判員兼任省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秘書長;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
2016年12月-2018年11月 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地委政法委副書記;(2018.09 確定二級高級法官);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8年12月- 2019年1月 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9年1月-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21年10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9年1月,黑龍江省大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洛大雨當選為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1年10月29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洛大雨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