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價值是在固定資產更新決策的評價中,現有固定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現時價值”進行計算,而不應按其“原始成本”(或帳麵價值)進行計算。例如:
設機器A是4年前購置的,購價22000元,預計可用10年,使用期限終了估計有殘值2000元,如果現在出售,可得現金6000元,其每年使用費為7000元。目前擬購置的新機器B的購價為24000元,預計可用10年,10年後估計尚有殘值3000元,其每年使用費為4000元。若市場貼現率為15%。
上例中,由於機器A是4年前購置的,其購價與機器B目前的購價沒有可比性。為了使它們具有共同的可比基礎,可用以下方法計算機器A的“現時價值”,作為分析評價的依據:
設機器A的“現時價值”為x,則:
(x-2000)/3.784+2000×15%+7000=(24000-3000)/5.019+3000×15%+4000
由此可以具體確定:x=7048元
這就是說,從“年使用成本”來看,機器A與機器B對比,其“現時價值”為7,048元。由於機器A的“現時價值”大於其目前的“可變現價值” (6,000元),說明繼續使用機器A在經濟上是比較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