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於2016年3月11日在海淀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梁汝波,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

發展歷程


2016年3月11日,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在海淀分局登記成立。

企業榮譽


2020年12月12日,2020世界數字農業大會、第十九屆廣東種業博覽會在廣州開幕,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榮獲“2020數字農業先鋒企業”。

企業事件


2018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抖音”“火山小視頻”開辦單位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作出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2018年1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2018年第三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包括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運營“抖音”應用程序,其在搜狗搜索引擎移動端投放了推廣“抖音”應用程序的廣告,廣告中含有“邱少雲被火燒的笑話”內容,違反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和《廣告法》第九條的規定。201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對兩家公司分別罰款100萬元。
2020年3月27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26日在線開庭審理,並對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相關被告不正當競爭糾紛、著作權侵權糾紛兩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是商標法修訂實施后,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首例適用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案件,位元組跳動旗下知名品牌“抖音”勝訴獲賠200萬元。
2021年5月14日消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一件因抓取App短視頻而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上訴案件。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公司)系抖音App的開發者和運營者,其發現北京創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銳公司)大量抓取抖音App的短視頻文件及評論內容,並在創銳公司經營的刷寶App上展現、傳播。微播公司認為創銳公司的上述行為替代了抖音App向用戶提供內容並以此獲得用戶和流量,攫取了微播公司的市場份額,削減了微播公司的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法院判決創銳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及賠償經濟損失4000萬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此支持了微播公司部分訴訟請求,判決創銳公司登報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創銳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二審中,創銳公司主張:一、刷寶App並非創銳公司開發運營,微播公司主張創銳公司經營刷寶App並實施不正當競爭沒有事實依據;二、刷寶App被訴時剛創立不久,創業階段沒有獲益,抖音沒有實際損失,微播公司主張的經濟損失沒有事實基礎。三、一審法院判決訴訟費的分擔比例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微播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