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

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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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中國區域農業資源合理配置環境綜合治理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是“中國區域農業資源合理配置、環境綜合治理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項目第五課題研究的內容,主要闡述21世紀初我國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問題。
在農業結構調整方面,《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中國區域農業資源合理配置環境綜合治理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分別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加工業5個方面進行分析研究。在區域布局方面,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基本單元,將我國陸地農業區域分為9個區,分別為:京津區、東南區、東北區、冀魯豫區、長江中下游區、黃土高原區、蒙新區、青藏區、西南區;海洋部分分為3個區,分別為:黃渤海漁業區、東海漁業區、南海漁業區;全國從東向西分為四大區,分別為:海洋水產區(黃渤海漁業區、東海漁業區、南海漁業區);京津東南區,包括京津區、東南區,簡稱東部區或東部;中部農業主產區,包括東北區、冀魯豫區、長江中下游區,簡稱中部區或中部;西部生態脆弱區,包括黃土高原區、蒙新區、青藏區、西南區,簡稱西部區或西部。在此基礎上,分別從縱橫兩方面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基本成就與存在問題進行研究,然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提出了今後15年建設農業結構調整與區域布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