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

證明經濟行業從業經濟師資格的文件

“經濟師”是中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經濟師分為:初級經濟師、中級經濟師及高級經濟師

報考條件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7-8月份(具體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地區集中在6-8月份進行,具體各地區報名時間請參考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信息。

報名方法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收費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當地人事考試網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手續。
考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製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考試課程

兩門課程:《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其中《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管理、商業營銷、稅務、物資、財政、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行社、價格管理、飯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築經濟等18個專業。
註: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
(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初級經濟師
初級經濟師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科目名稱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 02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 03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 07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 09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險 10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水路 11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公路 12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鐵路 13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民航 14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 15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 16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地產 17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遊 19 旅遊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建築 21 建築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考試規定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題型、題量、分值、考試長度一覽表:
專業名稱考試科目題型、題量(分值)
考試
長度
客觀主觀合計
單選多選案例計算案例簡答
經濟
經濟基礎
(初、中級)
70(70)35(70)105(140)
2.5
小時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60(60)20(40)20(40)100(140)
2.5
小時

考試時間

每年11月的第一個周末。
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1日。
2017年初級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5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科目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下午2:00——4:30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報考流程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試卷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各級別題型的題量分佈均為:單選70題,多選35題,試卷總量為105題。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試卷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各級別題型的題量分佈均為:單選60題,多選20題,案例分析20題,試卷總題量為100題,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多項選擇題(共2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教材及大綱

2013年經濟師考試教材採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內含考試大綱,考生可在報名時到指定地點訂購。
2013年經濟師考試繼續沿用2012年考試大綱。
2014年經濟師考試教材預計在6月份發布,2014年經濟師考試大綱變化應該不大,建議參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教材複習。

合格標準

滿分140分,合格分數線為84分。
內蒙古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0分
重慶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1分
2013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4分
重慶2013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1分
內蒙古2013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75分
2014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4分
內蒙古2014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75分
重慶2014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1分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註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高級經濟師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

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考後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資格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列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回,複印件均須使用A4紙並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就業方向


經濟師的就業方向一般為各類企業的進出口、報關、貨運代理業務及商務管理等工作,適宜從事證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銀行、各類企業證券部及理財、會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