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規程
三大規程
三大規程是《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內容分別見“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築安裝技術規程”、“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目錄
《三大規程》是指國務院在1956年5月制定併發布的《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
《五項規定》是指國務院於1963年3月頒發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由於該規定有五項,所在大家通常稱做《五項規定》。這五項規定是:(1)安全生產責任制;(2)編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3)安全生產教育;(4)安全生產定期檢查;(5)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