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震局

政府機構

湖北省地震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的主管部門,根據授權承擔湖北省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湖北省地震局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推進湖北省防震減災管理體制機制、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使全省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加強地震知識普及和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震減災科學素質;加強水庫地區地震監測規劃與管理,積極開展水庫地震研究,為水庫的安全運行和防震減災提供科學依據。

機構簡介


截止到2018年3月,湖北省地震局現有在職人員382人,其中行政管理幹部45人,事業專業技術人才292人,事業管理人員12人,工勤及勞動技能人員33人。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發展與財務處、監測預報處、震害防禦處(政策法規處)、應急救援處、科學技術處(外事辦公室)、紀檢監察審計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管理處等10個管理部門,下屬湖北省地震監測預報中心、地震文獻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地震災害防禦中心(防震減災行政執法監察總隊)、地震應急救援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大地測量研究室、重力與固體潮研究室、水庫誘發地震研究室、地震觀測技術研究室、空間技術與應用研究中心、地殼形變與地震研究室、減災與遙感應用研究室、衛星導航定位數據處理與應用中心等8個創新基地科研機構以及湖北中震科技集團。湖北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北省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湖北省地震災害損失評定委員會、湖北省地震學會、湖北省災害防禦協會辦公室掛靠湖北省地震局。
湖北省地震局
湖北省地震局

歷史沿革


湖北省地震局(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的前身是中國科學院測量與製圖研究所,始建於1958年1962年更名為中國科學院測量與地球物理研究所(以下簡稱測地所)。1966年邢台地震后,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地震工作十分重視,1970年成立了國家地震局,測地所整建制轉入國家地震局,並更名為國家地震局武漢地震大隊,1978年更名為湖北省地震局(以下簡稱省局)和國家地震局地震研究所(1998年更名為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管理方式。
湖北省地震局的前身是成立於1978年的湖北省革命委員會地震局,1979年與國家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合併時改為湖北省地震局,與地震研究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管理方式,受中國地震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學科建設


湖北省地震局下設有湖北省地震監測預報中心、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武漢地震科學儀器研究院、湖北省地震文獻信息中心、武漢科衡地震儀器廠、湖北省地震局後勤服務中心等二級企事業單位。還設有地殼形變與地震研究室、空間大地測量研究室、重力與固體潮研究室、水庫誘發地震研究室、地球科學儀器研究中心、遙感與減災技術研究中心、重力實驗室、地殼形變實驗室、寬頻帶數字地震計測試中心、大地測量儀器標準檢定中心、武漢引力與固體潮野外綜合觀測站、定點與流動人衛激光測量站等研究、實驗與觀測機構,以及《大地測量與地球動力學》編輯部等部門。

科研隊伍


截止2002年底,省局現有在職科技人員340人,其中:研究員22人,副研究員和高級工程師110人,中級職稱科技人員127人。自成立以來,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9人,國家級突出貢獻專家4人,湖北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8人。

基本建設


湖北省地震局現有科研、實驗、生產和生活設施總建築面積約40000餘平方米;擁有國內外儀器設備、機床等4500多台(套);擁有長度、角度計量的國家級計量標準、1項儀器計量的國家標準和3項企業標準、重力檢定和頻率檢測的行業標準;大地測量儀器標準檢定中心、武漢比長基線場、武漢GPS標準基線場及廬山重力基線場等具有國家級或省級質檢局授權資質;圖書館藏有中外圖書30000餘冊、中外文期刊合訂本14000餘冊等。

主辦刊物


主辦《大地測量與地球動力學》、《地震研究文集》、《科技動態》和《湖北省自然災害綜合對策研究》等刊物。

獲得獎項


湖北省地震局曾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5項;中國專利發明創造金獎1項;國家級發明二等獎1項、三等獎1項;中國地震局科技進步一等獎8項、二等獎15項、三等獎24項;中國地震局防震減災成果二等獎1項;湖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二等獎9項,三等獎11項。武漢地磁台獲國際地磁與高空物理協會(IAGA)銀質獎章。

合作交流


湖北省地震局與德國、俄羅斯、法國、美國、日本、比利時、西班牙、越南、盧森堡等國家及我國香港、台灣地區建立有良好的科技合作關係。

人才培養


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是國務院批准的理學碩士授予單位,培養專業為固體地球物理學、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擁有碩士導師39人。博士生培養掛靠中國地震局的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質研究所和工程力學研究所,擁有兼職博士導師5人。

主要職能


湖北省地震局根據授權承擔湖北省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湖北省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定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製湖北省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推進防震減災計劃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全省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地震監測台網(站);負責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強化全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對市(州)、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監督管理湖北省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湖北省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湖北省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道。
5.承擔湖北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重點防禦城市,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省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組織開展水庫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國際禁止核試驗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擔全省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10.領導下屬單位;指導市(州)、縣防震減災工作。
11.承擔中國地震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機關處室

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
計劃財務處
監測預報
震害防禦處
應急救援處
紀檢審計監察處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創新基地
大地測量研究室
重力與固體研究室
水庫誘發地震研究室
地震觀測技術研究室
空間技術與應用研究中心
重力與形變數據共享分中心
中國地震局地殼形變台網中心

二級事業

省地震監測預報中心
省地震局後勤服務中心
省地震文獻信息中心

二級企業

武漢地震工程研究院
武漢地震科學儀器研究院
武漢科衡地震儀器廠
武漢地震計量檢定與測量工程中心

社會團體

湖北省地震學會
湖北省災害防禦協會

諮詢機構

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
湖北省地震災害損失評定委員會

市州機構

武漢地震辦公室
隨州市地震局
十堰市地震局
襄樊市地震局
荊門市地震局
荊州市地震局
宜昌市地震局
咸寧市地震局
鄂州市地震局
黃石市地震局
恩施州地震局
潛江市地震局
神農架地震局
孝感市地震局
仙桃市防震
天門市科技局
黃岡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