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
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
《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是國內關於聽力學及嗓音言語醫學的專業性期刊,主要刊登與聽力學及嗓音言語醫學相關的臨床及基礎理論研究,包括聽力損失發病率和病因的調查、臨床診斷和治療,聽力檢測方法,聽力補償,各種發聲及言語功能障礙的診斷及防治,聽覺言語康復,新生兒聽力篩查,並及時介紹國內外在這個學術領域的新進展。
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辦刊宗旨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方針,既要體現我國本專業的先進水平,也要普及提高本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以利於國內外交流,促進本學科進展。
辟有述評、專家筆談、臨床研究、實驗研究、研究報告、聽力康復、技術與方法,綜述、經驗與教訓、病例報告、繼續教育園地、國外動態等學術欄目。
編委會成員120多人,基本囊括了全國各高等醫藥院校、聾兒康復機構、中科院所屬相關專業的研究所、國內多家大中型醫院從事聽力學及嗓音言語醫學專業研究的專家,還有國外知名聽力學專家。
從1998年起被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CAJCED)入選為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統計源期刊。從1996年起先後被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收錄為《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萬方資料庫——數字化期刊群》、《中文生物醫學期刊文獻資料庫(CMCC)》、美國CA等資料庫收錄。
中文核心期刊(2008)
1.1 文稿應具有科學性、邏輯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練,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並做必要的統計學處理。論著、綜述、講座一般勿超過4 000字,論著摘要、簡報、病例(理)報告500~1 500字。論文如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課題,或獲相應級別的科技成果獎,或有其他重大意義者,請在文稿首頁腳註中註明,如“本課題為××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來稿均要求一式兩份(照片不可用複印件),並附有第一作者單位介紹信,介紹信除對稿件內容註明審評意見外,還應包括: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如涉及保密問題,需附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發表的證明。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腳註於同頁左下方並附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1.2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1.3 摘要 論著性文章需附200~400字的中、英文摘要,內容必須包括論文研究的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結論(Conclusion)四部分。方法要具體,結果中要給出主要數據。採用第三人稱撰寫,主語可省略。為節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簡略些,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400個實詞左右)。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姓名后直接排出單位的英譯名稱及郵政編碼。不屬同一單位時,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ao Hua*,Wu Weiping,Gao Po,et al.* Department of Otolaryngology,First Hospital,Hubei Medical University,Wuhan,430060
1.4 請自留底稿,勿一稿兩投。根據著作權法並結合本刊具體情況,凡作者在接到本刊收稿回執后3個月內未收到退稿,則稿件仍在審閱研究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繫,不採用的稿一律退還,郵寄時恕不掛號。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3個月不寄回者,視自動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