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政二分法
政治-行政二分法
政治-行政二分法強調政治與行政相區別的行政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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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一行政二分法(politics-administration dichotomy)
行政學的創始人威爾遜針對19世紀後期美國混亂而腐敗的政治生活,提出行政是個講求實務的領域,必須要從那種混亂紛爭的政治脫離出來。指出行政處於政治的適當範圍之外,行政問題不是政治問題,儘管政治為行政設定目標,但政治不應該操控行政職能。威爾遜強調了政治與行政之間的區別,認為行政不同於政治,又與政治密切相關,但並沒有將政治與行政完全分離,更沒有提出政治行政二分法。後來學者在一定程度上誤讀了威爾遜政治與行政相區別的觀點,並將其闡釋為所謂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特別是古德諾(Frank Johnson Goodnow,1859-1939)在其著作《政治與行政》中對政治行政二分法作了進一步的闡釋和發揮,認為政治是民意的表現,亦是政策的決定,行政是民意的執行,亦是政策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