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大報告

公告宣言

十五大報告是江澤民發表的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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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六、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跨越世紀的發展,要求我們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國實行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是人民奮鬥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必須堅持和完善這個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這對於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人民民主具有決定意義。
發展民主必須同健全法制緊密結合,實行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有利於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保持和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特點和優勢,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
(一)健全民主制度。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加強立法和監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聯繫。要把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決策同立法結合起來。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決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鞏固我們黨同黨外人士的聯盟。繼續推進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範化、制度化,使之成為黨團結各界的重要渠道。鞏固和發展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切實加強民族工作,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認真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僑務政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要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發揮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成為黨聯繫廣大人民群眾的橋樑和紐帶。
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城鄉基層政權機關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都要健全民主選舉制度,實行政務和財務公開,讓群眾參與討論和決定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幹部實行民主監督。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組織職工參與改革和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堅決糾正壓制民主、強迫命令等錯誤行為。
(二)加強法制建設。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的必然要求。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二零一零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建立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執法和司法隊伍建設。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著重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法制建設同精神文明建設必須緊密結合,同步推進。
(三)推進機構改革。機構龐大,人員臃腫,政企不分,官僚主義嚴重,直接阻礙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影響黨和群眾的關係。這個問題亟待解決,必須通盤考慮,組織專門力量,抓緊制定方案,積極推進。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權力切實交給企業;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行機構改革,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提高為人民服務水平;把綜合經濟部門改組為宏觀調控部門,調整和減少專業經濟部門,加強執法監管部門,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實現國家機構組織、職能、編製、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嚴格控制機構膨脹,堅決裁減冗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完善公務員制度,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國家行政管理幹部隊伍。
(四)完善民主監督制度。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必須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監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監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部門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加強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的監督,保證政令暢通。加強對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防止濫用權力,嚴懲執法犯法、貪贓枉法。
(五)維護安定團結。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關係的調整,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各種矛盾,出現了不少新情況和新變化,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認真負責、滿腔熱情地解決人民群眾生活和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人民內部矛盾,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區別不同情況,正確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搞好社會治安,是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要加強政法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加強教育和管理,落實責任制,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需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我們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規律,不斷推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紀展現出更加彭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