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文周納

成語

深文周納,漢語成語,讀作shēn wén zhōu nà,出自《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作謂語、賓語、定語;指強加人罪。

辨析


【語法用法】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成語結構】連動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周,不能讀作“zōu”
【成語辨形】納,不能寫作“那”
【近義詞】深文羅織、故入人罪

釋義


周納:羅織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據事實,牽強附會地給人硬加罪名。

成語解釋


周納:羅織罪名。

出處


《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煉而周納之。”

典故


周:周密,不放鬆。納:亦作“內”,使陷入。《史記.酷吏列傳》:“〔張湯〕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煉而周內之。”因以“深文周納”謂苛刻、周密地援用法律條文,陷人於罪。后也形容給人強加罪名。魯迅《華蓋集續編.可慘與可笑》:“在‘棍’‘匪’字里,就藏著可死之道的。但這也許是‘刀筆吏’式的深文周納。”

示例


但這也許是“刀筆吏”式的深文周納。(魯迅《華蓋集續編可慘與可笑》)

近反義詞


近義詞

深文羅織、故入人罪

用法搭配


例句

陳、趙之深文周納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