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商品

勞動力商品

勞動力商品學說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範疇,馬克思關於勞動力商品特殊性的論斷為剩餘價值理論和勞動價值論奠定了科學的基礎。全面認識勞動力商品的特殊性問題,對於完整和準確地理解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正確認識和科學管理、使用勞動力這一生產要素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價值。

簡介


勞動力商品是指:勞動者的勞動能力成為商品。
它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勞動力所有者是“自由人”,能自由支配自己的勞動力;二是他除了自己的勞動力外,必須一無所有,不得不靠出賣勞動力來維持生活。
勞動力是商品,它和其他商品一樣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包括三部分:維持勞動者自身生存必須的生活資料的價值,用以再生產他的勞動力;勞動者繁衍後代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用以延續勞動力的供給;勞動者接受教育和訓練所支出的費用,用以培訓適合資本主義再生產需要的勞動力。勞動力商品的價值還受歷史和道德因素的影響。

馬克思


長期以來,我國理論界對勞動力商品特殊性是這樣理解的,勞動力作為特殊商品,有一種特殊的使用價值,它的使用能夠創造出價值,並且能夠創造出比它自身價值更大的價值。我們認為,這種理解和表述存在明顯的問題:
第一,凡是商品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作為商品的價值,都是人類一般勞動的凝結,都是人類抽象勞動的體現。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能在量上進行比較,使商品交換成為可能。而每一種具體商品的使用價值都是不同的,他們能夠滿足人們的不同需要,正因為如此,才使商品的交換成為必要。否則,作為交換的勞動產品——商品也就不存在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每一種商品都有其特殊的使用價值,如衣服的使用價值不同於大米,大米的使用價值不同於勞動力。衣服可以穿但是不能用於滿足人們充饑的需要;大米可以充饑但是不能用於滿足人們保暖或美觀的需要;勞動力可以進行勞動、能夠創造價值,但是既不能用於吃也不能用於穿。由此可見,特殊的使用價值是商品的共同屬性,勞動力商品和其他商品在這一點上並沒有什麼不同。那麼,勞動力的特殊性表現在什麼地方呢?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在談到貨幣怎樣轉化為資本時寫道:“要從商品的使用上取得價值,我們的貨幣所有者必須幸運地在流通領域內即在市場上發現這樣一種商品(即勞動力商品,引者注),它的使用價值本身具有成為價值源泉的特殊屬性,因此,它的實際使用本身就是勞動的物化,從而是價值的創造”。在此,馬克思並沒有將勞動力這個特殊商品的特殊性簡單地歸結為其特殊的使用價值,而是把它的特殊性正確地表述為“使用價值本身具有成為價值源泉的特殊屬性”。對於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馬克思是這樣論述的;“具有決定意義的,是這個商品獨特的使用價值,即它是價值的源泉,並且是大於它自身的價值的源泉”。“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具有獨特的使用價值,它能提供勞動,從而能創造價值”。這裡,馬克思為什麼用“獨特的使用價值”,而不用“特殊的使用價值”呢?“獨特”一詞才真正把勞動力這個特殊商品同其它商品從本質上區別開來了,勞動力之所以成為特殊商品,最重要的原因和理由就是它具有獨特的使用價值(相對於其它普通商品的使用價值而言),這種獨特的使用價值,在使用過程中有著特殊的屬性(相對於其它商品的使用價值在使用過程中的屬性而言),其他商品的使用過程是人們對商品的消費過程,而勞動力商品的使用過程是一個創造價值的過程,勞動力在使用過程中能夠創造出價值,並且能夠創造出大於它自身價值的價值。
將勞動力商品的特殊性歸結為勞動力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價值是不準確的、不科學的。這種歸結和表述將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其使用價值在使用過程當中的屬性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等同起來,既引起了邏輯上的混亂,又增加了人們正確理解勞動力商品特殊性的困難。
第二,僅僅將勞動力商品的特殊性理解為勞動力商品具有獨特的使用價值,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在使用過程中具有特殊的屬性都是不全面的。這種理解並沒有充分揭示勞動力商品同其他商品的不同特點。實際上,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對勞動力商品的特殊性還從其他角度進行了研究。
勞動力商品價值具有特殊的結構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有一個最低限度或者說最小限度,而其他商品則沒有這個限度。“勞動力價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指勞動力的承擔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它的生命過程的那個商品量的價值,也就是維持身體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資料的價值。”,一般地說,勞動力商品的價格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高於這個最低限度。
勞動力商品價值量具有特殊的構成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構成不僅包括生產和再生產勞動力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而且還包含著一個歷史的和道德的因素。“由於一個國家的氣候和其他自然特點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自然需要也就不同。另一方面,作為必不可少的需要的範圍,和滿足這些需要的方式一樣,本身是歷史的產物,因此多半取決於一個國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決於自由工人階級是在什麼條件下形成的,從而他有那些習慣和生活要求”。
勞動力商品價值具有特殊的交換形式普通商品的交換必然會發生所有權的轉移,而勞動力商品的交換,並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勞動力所有者必須始終把勞動力只出賣一定的時間,如果他把勞動力一下子全部賣光,“他就出賣了自己,就從自由人變成奴隸,從商品所有者變成商品”,“他必須始終讓購買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內暫時支配他的勞動力,使用他的勞動力,就是說,他在讓渡自己的勞動力時不放棄自己對它的所有權”。
勞動力商品能否順利交換有其特殊的意義“勞動力不賣出去,對工人就毫無用處,不僅如此,工人就會感到一種殘酷的自然必然性:他的勞動能力的生產曾經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資料,它的再生產又不斷的需要一定量的生存資料”。其他商品賣不出去,可以暫時從流通領域中退出,作為商品庫存,它的價值仍然存在。勞動力賣不出去,工人處於失業狀態,不僅它的價值等於零,而且對於他的所有者來說,就會面臨一種殘酷的生存壓迫。

特殊性理論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也是商品,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加強對勞動力商品的研究,科學管理和使用勞動力,對於合理配置資源、提高經濟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們認為在對勞動力商品特殊性的認識上,以下幾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重要意義

即使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從勞動力所有者的角度來看,失業也是工人的沉重災難。雖然將勞動力出賣出去,實現就業,工人就會遭到資本家的剝削;但是,即使如此,就業也比失業強得多,受剝削也比不受剝削強得多。因為不受剝削、不將勞動力出賣出去,“工人就會感到一種殘酷的自然必然性”。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失業則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同其他商品不同,人的勞動能力不僅不宜儲存,而且不使用還可能會萎縮、消失。人在勞動過程中,必須使自己身上的自然力運動起來,“當他通過這種運動作用於他身外的自然並改變自然時,也就同時改變它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著的潛力發揮出來”。一個人長期處於失業狀態,它自身沉睡著的潛力就可能萎縮、消失,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巨大的浪費。
我國解決就業問題同發達國家相比具有更多的困難,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均佔有的經濟資源數量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資源相對貧乏。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又面臨著巨大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壓力,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實現充分就業的意義和困難都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在解決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上我們必須採用適合我國國情的特殊的對策和方法。我們認為,國家應將充分就業作為宏觀經濟的主要目標,一個時期內,我國理論界和政府決策部門,有一種過分關注GDP增長速度的傾向,好象只要保持一個高的GDP增長率,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誠然,高的經濟增長率有助於充分就業的實現,但是,高的GDP增長率並不是解決就業問題的充分條件。如果能夠充分吸納勞動力的經濟部門大量萎縮,高的經濟增長速度不僅不能增加就業,而且還可能使失業問題更加嚴重。在我國經濟在保持高速增長的前提下,失業問題顯得越來越明顯,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經濟增長主要是資本密集型產業高速發展推動的,這種增長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十分有限。當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效率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們也不能一味地強調效率而忽視就業問題,正確的思路應該是實現兩者的平衡和統一。從某種意義上看,充分就業和經濟效率並不矛盾,失業是資源的巨大浪費,是效率的巨大損失,只有建立在充分就業基礎上的效率,才是真正的效率,才是帕累托最優狀態的效率。為了實現充分就業和經濟效率的統一,我們認為,國家在制定產業政策時,不僅應該大力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而且也應該大力鼓勵能夠大量吸納勞動力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一個企業即使效率不是很高,只要能夠大量的吸納勞動力,我們就應該承認他的巨大貢獻和存在價值,就應該給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護。
增加對勞動力培養、教育和訓練的投入
從勞動力商品的特殊性中,我們可以看出勞動力商品具有極大的外部效應和極高的培養效率。勞動力的使用和消費過程是一個創造價值的過程,勞動力在使用中所創造的價值的高低同勞動力的培養和訓練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對勞動力培養和訓練得越好,勞動力創造價值的能力就越大。從勞動力本身價值的構成來看,勞動力在使用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並不是全部歸勞動力的所有者所有,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條件下,勞動力所創造的剩餘價值被資本家佔有,構成了資本的利潤,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勞動力所創造的剩餘價值,除了一部分被勞動力雇傭者佔有以外,大部分形成國家收入變為社會財富。從這個角度來看,勞動力所創造的價值越大,他對社會的貢獻就越大,勞動力商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效應。不僅如此,對勞動力的培養效率也是很高的。國外的一些經濟學家經過研究后發現,對勞動力的培養多花1美元,就可以提高產出5—8美元,這種回報率,是其他任何投資都不可比擬的。
我國是一個剛剛解決溫飽問題的發展中大國,國家很窮,需要辦的事情又很多,必須科學合理地安排有限的財力,但是,無論財力怎樣有限,都不能夠成為忽視對勞動力培養和教育投入的理由。隨著教育產業化的呼聲很高,特別對高等教育需要產業化幾乎是無人提出異議,有人認為,高等教育的收益歸學生所有,所以高等教育的成本也應該由受教育者承擔。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高等教育是培養高素質的勞動力,勞動力的素質越高,它所創造的價值就越大,對社會貢獻就越大,外部性就越強。從這個角度來看,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是社會而不是個人。不僅如此,如果我們讓學生來承擔高等教育的成本,必然會使那些具有良好潛質的人因貧困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將會造成對潛在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我們建議,在教育產業化易被誤解的情況下,最好不再提倡這個口號,國家應該採取明確的政策和措施,保證教育的經費投入,真正將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口號落到實處。
加強對勞動力的法律保護
勞動力商品價值具有特殊的交換形式,勞動力商品與其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同其他普通商品不一樣。勞動力商品在出售過程中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商品的所有者出賣的只是自己的勞動能力,而不是自已本身。勞動力商品所有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只是一種契約關係,他們的人格應該是平等的,勞動力使用者對勞動者的管理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一般的道德原則。雖然勞動力的交換過程是自願的,但是事實上勞動力出售者和勞動力購買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由於勞動力出賣者除了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以外沒有其他的選擇,使得他們與購買者相比處於弱勢的地位,這更需要國家從法律上加強對勞動力所有者的保護,切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現在看來,世界各國都日益重視對勞動力的法律保護問題,我們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更沒有理由不重視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