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口村
廣東省中山市南朗鎮轄村
崖口村位於廣東省中山市東南部,這個海邊村莊聲名遠播,是因為村裡至今仍實行人民公社制度,獨樹一幟地生活在珠三角繁喧的市場經濟里。
崖口村有近七佰年歷史,崖口人先祖在南宋時期遷徙來這個地方定居,依山傍水開拓土地,世代以農耕為主。崖口村在解放前經濟就很發達,是五桂山游擊隊的後勤基地,是革命老區。解放后,各級領導對這個村莊很重視,六、七十年代是廣東省軍區、佛山軍分區、中山縣武裝部的民兵點。三級部隊領導長期進駐,培訓民兵,加強海邊防建設,苦心經營十多年,為村莊的發展打下了牢固的政治基礎。
村景
崖口村的地理位置在珠江口西部地區,交通發達,訊息靈通,南鄰珠海市,東臨伶仃洋,隔海相望是深圳、香港。這裡背山面海,土地肥沃,氣候溫和,年降雨量有二仟至三仟毫米,能耕能種能養,是個得天獨厚的漁米之鄉。
崖口村
崖口村是中山市南朗鎮管轄的一個行政村,有八個村民小組。東堡、西堡、平山、中堡和向西共五個小組主姓譚,楊家小組主姓楊,陸家小組主姓陸,化美小組主姓肖。譚、楊、陸、肖為崖口村原有四大姓氏,解放後接收一部分外來戶,全村共有五十三個姓氏。
全村原有土地四十多平方公里,約六萬市畝,除了山林果木、宅基地和道路、河涌外,可耕可種土地有四萬多畝,全村主要經營農業種養,有三仟畝水稻耕地,全部機械化生產;有三仟多畝淡水養殖魚塘;其餘大部分為利用圍墾土地開發的鹹淡水養殖場,根據珠江口水文、生態條件,養殖蝦、蟹等高檔水產品。
崖口村在一九四九年解放,一九五二年進行土地改革,一九五四年進行互助合作成立高級社,其後經歷了人民公社、大小四清運動和文化大革命。在歷史上各個時期,上級黨委都很關心、支持村莊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
一九七八年三中全會後,崖口村沒有大包干到戶。當年,國家上調任務重,平均勞動力每年負擔上調糧食任務一仟二佰多斤,還有生豬三鳥蛋品和油料等各項任務。
崖口村臨近港澳,村中很多人有港、澳關係。在開放改革初期,很多人去了香港、澳門做工,有部分去做生意、開工廠。強者離開村莊,獨自創業,留在村莊的大部分人,都是弱勢群體。這些沒有優裕社會關係的農民,他們家底薄、學歷低,又無技術,長期跟共產黨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已習慣了集體的的生產、生存、生活模式,一但把責任田和社會各種任務攤分到他們負擔,讓他們分散各自謀生,他們既承擔不了這麼重的社會任務,不知如何是好,歧路彷徨,確是一件難事。
崖口村
我們是地方的黨組織,不忍心把所有的責任田、各項任務強制分給他們,丟下他們不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當時(一九七九年)提出了全方位開放,實行一村兩制,讓村民自由選擇,可以走市場經濟道路(實際是讓他們走資本主義道路),也可以留下來,繼續走共同富裕道路。就是這樣,我們把留下在村莊中的弱勢農民組織起來,繼續搞集體生產,採取的辦法是保護弱者,按勞分配。
我們繼續堅持走集體化道路,得到了各級黨委的支持。當時,中山縣委謝明仁書記說:中山不搞一刀切,村民喜歡這種辦法,隨其選擇。南朗鎮黨委書記歐慶甫也表示支持崖口村這種模式。黨支部帶領這些留下村中的農民延續著這種體制。
我們為維繫集體經濟發展,能持之以恆,在經濟上也用了兩種辦法,一種是集體經濟,這本是低效率的,單靠集體經濟,是不能維持持久發展。因而我們實施另一種經濟模式——市場經濟。兩種經濟並軌實施,利用市場經濟賺取財富,支持集體經濟的發展,補貼農民的農業收入,進行農田水利、道路建設,平整土地,引進農業機械,替代了傳統農業的落後耕作模式,減輕了農民勞動強度,縮短勞動時間,提高生產效率,完善各種農業基礎設施,從植保、品種、耕作方法等各個方面,實行科學管理。
為處理兩種體制利益分配關係,我們在二00二年完成了土地開墾工程后,將其中二萬畝圍墾土地,實行了股份制。凡是崖口村的農業戶(在中國二元分治情況下,農民只能依靠土地生存),按農業人口,一次分給他們每人五畝五分,並為他們成立了一個組織——崖口村民土地股份基金會。由這個組織統一經營、收取租金,每年分紅到各股民名下。沒有參加集體生產、自己創業的村民,也能從村莊經濟中分到一份。在二00八年,大多數股民同意一次賣給中山市土地儲備中心壹萬壹仟柒佰多畝土地,賣得伍億肆仟多萬元,全村買了社保、醫保后,每位股民還能分到壹拾肆萬貳仟元。
二00六年,我們根據上級政府部署,實行了第二次股份制。這次搞股份制,我們只作了一次界定,不量化。它的功能是:一、維繫村莊繼續實施一級管理;二、安置農民就業;三、承擔村莊各項建設;四、承擔社會管理費用;五、承擔社會福利;六、承擔不可預測的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開支。
實施兩種股份制,其功能不同,我們的考慮是調和社會矛盾。崖口村建村有七佰年歷史,在各個時期,村莊中年青人都喜歡離開村莊到海內外、國內外謀生創業。按中國傳統理念,這些人到了晚年都會尋宗問祖,葉落歸根,以安享晚年。
這些資源和土地,也有他們祖祖輩輩的創業積聚,如果被留在村莊中這代人吃掉了全部資源,外出謀生者沒有份,不是很公平的。外出謀生者將來萬一遇到戰爭,或者政治變故,連故土也沒有了,就造成社會不安和不穩定,成了政治問題。而且,我們也不忍心提前奪取後代人的福來這代人享受了。因而我們第二次股份制,只一次界定,不量化到人。
我們以共同體的形式走了五十多年,特別是開放改革三十年,我們覺得有幾方面是成功的:
一、崖口村沒有出現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問題。村莊中土地、資源、資產掌握在集體中,不會給村中所謂能人、強者掠取、佔有,形成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現象。我們把留下在村中的農民組織起來繼續走集體道路,用共同勞動、按勞取酬的辦法,安置弱勢農民就業,使農民能通過勞動致富,卻也沒有傷害強者的利益。
二、我們解決了傳統農業的出路問題。我們把過去的原始耕作,逐步過渡到全農業機械耕作,從分散經營過渡到集約經營,使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協調發展。我們完善了水利、農網道路、圍堤、水閘的建設,因地制宜調整植保,實行科學種田,最大程度地避免自然威脅,做到旱澇保收。
三、我們積累了很豐厚的財富和資源。三十年來,我們投入了大量資金,建設農業基礎設施,購置農業機械,整治村容村貌。我們還開墾了三萬多畝土地,平均每年增加一仟多畝土地。
四、我們從七十年代就很注意保護生存環境。村莊成立一支近四十人的清潔隊伍,保持村容整潔。我們對工業發展有所選擇,凡是有污染工業,即使利潤很高,我們也不接受。我們辦工業很早,在七十年代中期,已辦有機械工業;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三年內引進了十間外資廠,進行來料加工,有二仟多工人。在經營工業過程中,我們發覺,資本、設備、技術都在外,商人利用我們廉價的土地、勞動力、能源,在這裡搞生產,加工成品后運出國際市場,賺取財富也屬於外商,我們除了償還商人設備投資外,剩下的加工費已很微薄。更可怕的是,工業垃圾、工業廢水、廢氣以及密集的生產工人生活垃圾嚴重污染村莊中環境,污染了地下水,造成當地某些原有物種漸漸消失,草木凋零,影響生活、生存環境。因此,我們在八十年代中期,放棄了工業的發展,寧可損失部分利益,也要保護好資源和生活環境。
五、為了能夠持續、良性發展,我們摸索到一套民主管理村莊的辦法——實行代表議會制。根據每個村民小組人口,按比例選出村民代表,議政參政,重大決策交由代表文字審議。我們管理民主,財務、分配透明運作,使村民福利共享,得到制度保障。
但是,我們還有憂慮存在,我們經過數十年的創業,積累了大量資源和財富,內外勢力都想佔有和掠取,這就成了我們守業的艱難和風險。
近年來,崖口村吸引外界越來越多的關注,不是因為這裡美麗的風景,而是村裡堅守至今的大集體道路。正因為此,崖口村被外界稱為是珠三角唯一的“人民公社”。與珠三角其他的村莊相比,崖口村的獨特之處在於,自上世紀70年代末以來,該村的種糧土地一直沒有實行分田到戶、搞家庭承包,至今仍是由生產隊負責耕作。此外,近幾十年來,村裡通過圍海造田形成的土地和養殖場,絕大多數也是由村集體負責對外出租經營。
三千畝稻田生產隊耕作
儘管外界一直以“人民公社”來觀察崖口村,但崖口村卻始終不認同外界的這種觀察視角。村裡提供給記者的《崖口村基本情況彙報》中,並沒有自稱是“人民公社”。
2002年7月,崖口村曾因一篇報道與廣東一家媒體打起了嘴巴官司,在崖口村委託律師向該媒體發出律師函,其中“稱崖口村的集體生產方式為‘人民公社’”是列在首位的打官司的理由。
在這份律師函中稱,“人民公社制度已於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全面解體,崖口村也不例外。崖口村從未宣稱自己仍在實行人民公社制度,這頂帽子是強加在崖口村頭上的。人民公社制度對勞動者具有人身強制性,崖口村的現行體制是村民自願選擇的結果,村民參加集體勞動均屬自願,來去自由,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
但儘管如此,外界對於崖口村“人民公社”的解讀一直沒有停過。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外界把“人民公社”這頂帽子加到了崖口村頭上呢?
近日,記者來到村莊採訪,希望還原一個真實的崖口村。
在外界的觀察中,最能體現出崖口村“公社”色彩的是村裡3000畝水稻田,在珠三角大量糧田消失,早已變身廠房的時候,崖口村卻固執地將大片糧田堅守至今。“這些水稻田是村裡原本就有的,幾十年來一直沒有分田到戶,還是由生產隊集體負責耕作。參與勞作的村民計工分,按勞取酬。”譚順寧說。
譚順寧是一名崖口村人,他上過大學,如今成為崖口村的法律顧問。
“目前參加村裡生產隊糧食集體生產的有600多名社員。這些都是一些不願意出去打工,或是出去后很難找到工作的村民。”譚順寧說。
據崖口村委會2007年1月份對外提供的一份書面材料中稱,崖口村有村民928戶,共3131人。“一老一少不算勞動力,600多名社員幾乎佔到了村裡勞動力的一半,除此之外的村勞動力多是在外打工或是做生意。”
4月2日下午,崖口村口的水稻田裡一片忙碌,數名中年婦女踩在泥濘的稻田裡拋灑著化肥。50多歲的老譚剛剛乾完活,他扛著一把鐵鍬站在田邊,注視著田間的一切。老譚仍稱自己是崖口村生產隊的一名“社員”,當天,他的生產任務是疏通田間的水渠、保障稻田的供水。
廣東唯一“人民公社”
陸漢滿是中山市南朗鎮崖口村的黨支部書記。清明節前的雨天,仍有些寒意,但69歲的陸漢滿不管走到哪裡都是光腳加一雙拖鞋。
幾十年來,陸漢滿領導崖口村民固執地走大集體的道路,村裡的糧田至今沒有分田到戶,仍是由生產隊負責安排糧食生產,社員計工分、算報酬。崖口村也因此被稱為是珠三角現存唯一的“人民公社”。近日,隨著湖北省十堰市李家崗村的“人民公社”由於土地被征而面臨消亡的消息傳出,不少人將目光再次聚集到了仍然運轉良好的崖口村。人們期待知道,崖口村的“人民公社”還能堅持多久。
近日,記者深入崖口村調查發現,這個一再被外界稱為“人民公社”的村莊其實早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公社了。在還原真實后的崖口村,村民雖然保留著“社員”的稱號,但實質上都已成為村裡的“股民”。村民既計工分算報酬,同時也享受著股份分紅。而且在壓力下,崖口村也開始賣地了。
在崖口村的“公社”外衣逐漸剝去的背後,是崖口村集體經濟面對市場和資本誘惑下的現實選擇。但無論如何,崖口村獨特的發展模式仍帶給了中國農村另一種思考。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村鎮”名單。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中國全面小康鄉村振興十大示範村鎮”。
村子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