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江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江北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一)黨工委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教育系統黨建、黨務工作;負責實施對委屬單位校(園)級、科級幹部的管理、任用、培訓及考核,指導委屬單位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指導系統內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統籌協調本系統人才工作;指導系統群團、關工委、統戰、僑務等工作;負責系統離休幹部和機關副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牽頭協調校(園)級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三大職責,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建設、機關黨務、政務和主要事務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公務接待工作;組織起草全局性重要文稿;負責教育信息、宣傳、新聞發布、檔案管理、公文管理、雙擁等工作;負責重大決策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上級部門對教委的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系統教職工法制教育工作,負責系統社團工作。
(三)教育督導和研究室
負責制定區教育督導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區有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對區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效益等情況和區屬其他教育教學機構實施督導;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區政府和區教委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牽頭組織對基層學校的綜合考評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負責制定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計劃、教育教學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檢查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執行、落實情況和辦學行為情況;負責全區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組織、學籍管理和審核、畢業證書管理和發放、教材和課程管理、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業務培訓和全區教育系統外事工作等;監督管理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和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科技教育、特殊教育和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等。
(五)綜合教育科
負責管理指導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落實教育教學計劃,指導教育改革;依法統籌管理指導協調全區民辦教育,承擔民辦教育設置調整審批,對文化教育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管理指導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管理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區語委會日常工作。
(六)德體藝衛科
承擔中小學德育、體育、藝術、健康教育和國防民防教育管理指導工作;策劃和組織德育、體育、藝術、軍訓等活動;組織開展特色學校建設;組織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牽頭學校衛生保健、防疫工作和食堂監管;指導學校體育、藝術、衛生設施建設及器具配置。
(七)人事科
負責管理教育系統人事、人才工作。負責承辦本系統各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福利、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規劃指導教職工隊伍建設,制定中長期規劃、目標;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教職工職務評聘、考核晉級、獎勵懲處工作;參與實施教師招錄工作;負責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負責教師工資統發工作;負責系統人事檔案工作;履行教職工培養培訓和考核晉級等管理職能;指導本系統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負責教育系統經費管理;負責匯總編製教育系統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匯總完成教育系統財務的各類報表;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監督教育系統各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有關收費標準,管理督查學校收費行為;管理、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和收費工作;承擔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牽頭教育系統學生資助工作;負責開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委屬校(園)長、校辦企業法人離任審計等。
(九)計劃建設科
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計劃的編製和校點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中小學划片招生的方案預測、計劃;完成學年初的統計報表和學校基建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報表、分析;編製全區中小學基建計劃,審核基建規劃、立項和設計;編製全區中小學校舍排危、維修、改造計劃;指導學校按相關規定要求作好工程建設工作;做好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和中小學校、幼兒園配套建設的協調工作;負責系統教職工住房補貼工作;管理指導學校校舍及相關設施的安全工作。
(十)安全穩定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學校內保工作;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校園及校園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訪,本系統信訪穩定工作的任務分解及督查、督辦;負責安全穩定工作的信息統計工作;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十一)招生考試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考試招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執行招生考試紀律,調查核實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招生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和違紀舞弊事件。

直屬單位


(一)江北區教育考試院
貫徹執行國家以及市裡關於教育考試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辦區教育委員會和招生委員會委託的招生具體事務工作;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具體事務工作;執行招生考試紀律,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招生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違紀舞弊事件;完成主管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江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后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高級中學資助工作;負責中(高)級職業學校(院)免學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資助工作;負責其他有關資助工作。
(三)江北區教育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中小學校後勤服務相關工作;負責教育基地的建設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校辦產業相關服務工作;協助並承辦區政府賦予教委及所屬單位大宗物資的採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