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神仙洞

清順治三年所建的藏身處

李神仙洞,位於利津縣城北街地下。據傳是曾任明鴻廬寺序班李登仙(綽號李神仙),為防清政府搜捕的存身處。清順治三年所建。南北長35.6米,東西寬72厘米,總面積35.88平方米。洞高1.6米,壁厚0.9米,洞頂土厚2.4米,磚砌洞壁,中部有兩個氣孔。洞內有存身及放燈具之處。現存主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