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挾
要挾
徠指揚言要懲罰、報復或危害某人而強迫他答應自己的要求;利用對方的弱點、借力量、威脅或其他壓力以強迫對方去做或去選擇。
1.threaten、2.coerce;force;put pressure on
(1) [threaten]∶揚言要懲罰、報復或危害某人而強迫他答應自己的要求
他要挾要揍我
徠(2) [coerce;force;put pressure on]∶利用對方的弱點、借力量等壓力強迫對方去做或去選擇
例如大國要挾小國
指利用對方的弱點,仗恃自己的勢力,強迫對方答應自己的要求。
明 蔣一葵 《長安客話·女直》:“腥膻野性,或乘虛而零竊,或糾眾而跳梁,或執詞而要挾。”清 林則徐 《會諭義律》:“伊欲要挾而求,豈本大臣、本部堂反不能寬間以待乎?”鄒魯《四川光復》:“且貸款築路,外人要挾萬端,國權更將不保。”巴金 《滅亡》第九章:“然而 袁潤身 愛她,又是那樣情急,袁潤身 又拿自殺的話來要挾她,難保她不會軟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