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特區辦公室
國務院特區辦公室
主管經濟特區工作的國務院辦事機構。1984年7月成立。其主要職責是,調查研究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情況,對需要由國家確定的重要政策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建議;研究經濟特區和廣東、福建兩省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以及沿海開放城市和經濟開放地區的有關政策方針;督促檢查有關方針政策的執行,協調、解決執行中的問題;調查研究國外舉辦經濟性特區以及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情況和經驗;調查研究利用外國投資的方針、政策以及改善投資環境方面的措施;參加有關對外開放和利用外國投資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1986年,國務院決定國務院特區辦公室承擔外國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1998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務院特區辦公室併入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何椿霖、胡平、葛洪升先後任國務院特區辦公室主任。何椿霖、胡平、葛洪升先後任中共國務院特區辦公室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