戡亂總動員

1947年開始的動員活動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了挽救危機,在一九四七年七月四日舉行的第六次國務會議上,通過了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交議的厲行全國總動員,以《戡平共匪叛亂,掃除民主障礙,如期實施憲政,貫徹和平建國方針案》,並頒布了總動員令。七月七日,蔣介石發表了戡亂建國演說,七月十八日,國民政府公布了《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此後,又陸續頌布了一系列法令。

基本介紹


由於時局的變化,1991年4月22日在台灣地區舉行的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三讀通過廢止《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咨請"總統"明令廢止。4月30日,"總統"李登輝依據《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十項之規定,宣告 動員戡亂時期於1991年5月1日終止。5月1日,"總統令"公布廢止《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