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
公告宣言
《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1年5月8日發布。
2021年5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或其配偶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存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聯網核驗無誤后即可辦理。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方便群眾辦事,加強風險防控,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據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要求,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多年來致力於簡化群眾辦事流程的同時,持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部分職工購買北京市存量住房,撤銷購房網簽后,仍以購房名義提取公積金,存在違規騙提風險。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領域風險防控,充分維護繳存人合法權益,管理中心起草相關文件,報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二、辦理條件
申請人或其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經管理中心聯網核驗無誤后即可辦理。
三、申請辦理途徑
通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或通過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具體操作可參見: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操作詳解”
四、實現效果
申請人或其配偶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存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必須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編號。管理中心通過與市住建委、市規自委通過聯網核查,完成線上審批。審批通過後資金自動轉入本人公積金卡賬戶,無需到櫃檯辦理。可有效防範網簽退簽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風險。
五、特別提醒
申請人或其配偶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存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可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但無法同時提供網簽合同編號的,需另提供購房契稅完稅憑證,以證明購房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