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農民工
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
全國優秀農民工,是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表彰一批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
2015年7月,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關於開展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決定於2015年開展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評選表彰活動,決定表彰1000名全國優秀農民工和100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
2016年2月1日,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共表彰981名全國優秀農民工。
2020年12月15日,為表彰先進,樹立榜樣,弘揚正氣,進一步激勵廣大農民工和從事農民工工作的同志們積極投身經濟社會發展火熱實踐,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授予劉闊等994人“全國優秀農民工”榮譽稱號,授予北京市東城區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等100個單位“全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優秀農民工和先進集體珍惜榮譽、繼續拼搏,在實施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戰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更好發揮先進模範作用,再立新功。
2021年1月6日上午,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在京召開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大會,隆重表彰一批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四川新雅軒食品有限公司技術員孟文宗等51名個人被評為全國優秀農民工。
四川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民工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農民工作為戰略資源、農民工工作作為戰略性工程全面推進。在服務保障農民工的體制機制建設、構建服務平台、實施表彰激勵、優化公共服務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確保農民工各項服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1月6日,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994位優秀農民工和100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受到表彰。多個部委也亮出農民工工作成績單。
全國優秀農民工表彰對象為在各行各業表現突出、取得優異成績、具有良好社會影響的農民工,必須是達到法定就業年齡,戶籍仍在農村,進城務工或就地就近轉移就業3年以上,從事非農產業或在農業企業務工的勞動者;全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表彰對象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及相關法規政策,在農民工就業創業、勞動管理、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和安全培訓、子女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權益維護、社區服務、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為解決農民工問題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組織和窗口單位。(2015年)
2015年。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路線,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進行評選、公示和審核;評選活動主要面向全國各地廣大農民工和為農民工開展服務工作的基層單位。在基層和一線崗位工作的農民工要佔80%以上,要有一定名額的女性農民工和少數民族農民工。大中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法人代表不在評選範圍之內,企業班組長、車間主任、作業隊長等一線崗位管理人員可參加評選。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可以推薦優秀農民工,農民工也可以自薦或互薦。優秀農民工推薦對象應為在本地就業的農民工。推薦優秀農民工要兼顧本地戶籍和外地戶籍的農民工。(2015年)
2020年。全國優秀農民工評選條件要求年齡在16-60周歲,戶籍在農村(不包括戶籍在農村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進城務工經商或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創業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