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

江蘇省泗洪縣界集水務站原辦事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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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袁建酒後駕駛小型汽車,被泗洪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袁建屬醉酒狀態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為此,袁建被判處拘役一個月零五天,緩刑二個月,並受到開除黨籍、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