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物證鑒定
法醫物證鑒定
美國著名法庭科學家赫伯特·麥克唐奈曾經講過一段很經典的話:“物證不怕恫嚇。物證不會遺忘。物證不會像人那樣受外界影響而情緒激動……,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會說謊,證人會說謊,辯護律師和檢察官會說謊,甚至法官也會說謊,唯有物證不會說謊。”。法醫物證鑒定,就是從生物檢材的角度,比對與案件有關的DNA進行個人識別和親子鑒定。
“法醫物證鑒定”(Forensic evidence identification),俗稱人體物證鑒定,指運用免疫學、生物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的理論和方法,利用遺傳學標記系統的多態性對生物學檢材的種類、種屬及個體來源進行鑒定。其主內容包括:個人識別(生物識別)、親子鑒定。
化學法,物理學法,形態學,免疫血清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遺傳學。
有因年幼失散、拐騙敲詐或追捕罪犯等也要進行個人識別,以確定身份。此外,親子鑒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即應用醫學和生物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對遺傳特徵的檢驗來判斷所稱父母與子女是否有親緣關係。
交通事故的遇難者、路上突然死亡者或無名屍體、兇殺后移屍案件、碎屍或屍體毀容案件、江湖河海的浮屍、車船及飛機失事遭致多人傷亡、執行死刑時驗明正身等都需要進行個人識別。
遺傳學理論已證實,子女的基因組DNA各有一半分別來源於親生父母一方。親緣關係鑒定就是依據遺傳學的基本原理,採用現代化的DNA分型檢測技術來綜合評判爭議個體之間是否存在親生、隔代或其他血緣關係。目前法醫物證專業開展的親緣關係鑒定包括以下幾類:
1.常規的親生血緣關係鑒定:這是目前需求量最大的一類親權關係鑒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稱為三聯體)、父子(或母子)雙方(又稱為二聯體)的親權鑒定。這類鑒定的準確率可以達到99.999999%。
2.隔代親緣關係鑒定:這類鑒定指要確認曾祖父母、祖父母、與曾孫子(曾孫女)、孫子(孫女)之間的親緣關係。還包括單純的父系親緣關係鑒定如要確認曾祖父、祖父、與曾孫子、孫子之間的親緣關係,以及單純的母系親緣關係鑒定如要確認曾祖母,外祖母,與外孫女,曾外孫女之間的親緣關係。
3.疑難的親緣關係鑒定:除上述兩類外,還有一些比較疑難的親緣關係鑒定,如父母皆疑(無)的同胞(兄弟、兄妹、姐弟、姐妹)、表兄妹關係的鑒定,叔侄之間、姨和外甥女之間、舅舅與外甥(外甥女)之間的親緣關係鑒定等。
親緣關係鑒定的應用範圍包括:
通常親緣關係鑒定適用於認子(親)相關的家族親緣鑒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的認親,這對於滿足相關家庭的親情需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另外,還可用於以下一些案件中:
1.戶口申報中親生血緣關係鑒定
2.離婚、財產繼承案中的親生血緣關係鑒定
3.嬰兒錯抱案、拐賣兒童案中身份的鑒定
4.移民案中有關人員的親緣關係鑒定
5.強姦致孕案中確定胎兒的親生父親
6.其他一些需要確認爭議個體間親緣關係的鑒定,如同胞關係鑒定、祖孫關係鑒定等
科學研究已證實,一個人從受精卵的形成開始,他(她)的基因型就已確定並終生不變。因此,根據某個體遺留的生物學物證(如血液、精液、煙頭、毛髮等),通過DNA分型檢測、比對和相應的理論計算,可以得出這些生物學物證是來自這個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個體識別的應用範圍包括:
1.交通事故案中,對於駕駛員的認定;
2.交通事故案中,對於受害者的同一認定;
3.交通事故案中肇事車輛上不明來源血跡、殘留物的鑒定;
4.失蹤人員的同一認定;
5.重大災難事故中遇難者的同一認定;
6.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的同一認定;
7.造血幹細胞移植前後供體與受體的基因型比對;
8.醫療糾紛、騙保案中石蠟包埋組織塊或染色切片等的身源鑒定。
各種載體上有無人血斑或精斑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