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短波電療法
超短波電療法
徠超短波電療法,適應於癤、癰等。
chāo duǎn bō diàn liáo fǎ
ultra-short wave therapy
出血傾向、惡性腫瘤、孕婦、植有心臟起搏器者禁用。心血管系統代償功能不全者慎用。
1.按醫囑選好電極,電極種類及常用方法與短波治療相同。電極與皮膚距離(間隙)一般為1~6cm,可根據需要調節。2極間距以大於電極半徑為宜。
2.檢查治療機各機鈕是否在零位,接通電源,待燈絲加熱3—5min,再調至“治療”檔。調節調諧機鈕達到諧振狀態。
3.治療劑量一般分無溫量、微溫量、溫熱量及熱量。主要根據患者感覺,輔以氖燈亮度及電流表讀數等區分之。如須增減時,可調節輸出機鈕。不得用失諧來調節劑量大小。
4.治療中應經常詢問、觀察患者反應,如訴過熱或頭暈、心慌等不適時,應即停止治療,進行必要的檢查與處理。
5.每次治療時間一般為8~15min,每日或隔日1次,10~20次為1療程。
6.脈衝超短波的操作方法基本同超短波電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