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川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羅東川,男,漢族,1965年10月生,重慶市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982.09—1986.07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6.08—1988.05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88.05—1993.0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其間:1988.08-1991.07武漢大學民商法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3.04—1993.07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助審員
1993.07—1995.05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
1995.05—1995.06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
1995.06—2000.06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
2000.06—2000.12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知識產權庭庭長
2000.12—2003.12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2003.12—2004.06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長
2004.06—2009.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間:1999.09-2004.07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04.09-2005.01中央黨校半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9.08—2012.03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2013.12—2015.07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四庭庭長
2015.07—2017.04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8.01—2018.0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8.07—2018.08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18.08—2018.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8.12—2020.07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
2020.07——中共福建省委委員、常委、政法委書記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免去羅東川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2020年9月1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任命羅東川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
2020年8月,經中共中央批准,羅東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員、常委。中共福建省委研究並報請中央政法委同意,羅東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書記。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免去羅東川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是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科技法學會理事、中國版權協會理事。
主編或者參與編寫《知識產權名案評析》、《知識產權審判實務》、《知識產權審判指導與參考》、《專利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仲裁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物權法理解與適用》等多部著作,發表知識產權專業論文數十篇。
主編《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案例精選》、《知識產權名案評析〈一、二〉》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