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公安局

政府機構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部署、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部署、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二)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履行治安行政管理職責,即行使消防、交通、危險物品、特種行業、戶政、國籍、出入境事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的管理,以及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管理。
(四)履行警衛、警戒職責。
(五)履行執行刑罰的職責。
(六)履行指導和監督內保單位和群眾性組織治安防範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機構組成


政治處、紀檢監察審計、督察大隊、辦公室、110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法制室、治安大隊、特警大隊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消防大隊、交警大隊、水上警察大隊、網路安全監察大隊(信息通信科)、經濟案件偵查大隊、看守所、行政許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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