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綺雲

原中共西北特支委員

宋綺雲(1904年—1949年9月6日),原名宋元培,字復真,江蘇邳縣(今徐州邳州)人,江蘇省立靖江第六師範學校畢業。中共黨員,烈士。1929年由組織派到楊虎城軍部工作,任中共西北特支委員、《西北文化日報》社長兼總編輯。

西安事變前後對楊虎城部作了大量的統戰工作,為宣傳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作出了積極貢獻。

1949年9月6日被殺害於重慶歌樂山松林坡戴笠警衛室。是新中國成立做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宋綺雲烈士的子女一九六三年在北京團聚
宋綺雲烈士的子女一九六三年在北京團聚
1920年考入江蘇省立第六師範學校。
1926年11月考入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即黃埔軍校第六期。
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革命失敗后,被派往南京從事黨的地下工作。
1928年春受黨指派返回邳縣,先後任中共邳縣特別支部組織幹事、中共邳縣縣委委員和書記。同期,徐林俠也回到邳縣,擔任中共邳縣縣委委員兼婦女會會長。
1928年10月與徐林俠結為革命伴侶。
1928年任中共邳縣第一任縣委書記。
1929年由組織派到楊虎城軍部,歷任《皖南日報》主編、《東北文化日報》社長兼總編,黨內任西北特支委員。九一八事變后,任西北各界抗日聯合會宣傳部副部長。西安事變前後任第四集團軍少將參議,做楊虎城部統戰工作。對促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貢獻卓著。
1941年9月回陝西探親被捕,關押於貴州息烽集中營。
1946年7月與黃顯聲、羅世文、車耀先譚沈明等七十二人一起轉押重慶渣滓洞看守所,繼轉白公館
1949年又轉押貴州。9月6日由周養浩以釋放為名,將他與愛人徐林俠、兒子宋振中及楊虎城一家三口騙至重慶松林坡戴笠警衛室殺害。

革命經歷

宋綺雲,徐林俠之墓
宋綺雲,徐林俠之墓
1929年赴東海縣組建縣委,並擔任書記。同年秋到北京,在北京大學文學系做旁聽生。12月經黨組織安排,宋綺雲到河南南陽的楊虎城部隊,擔任《宛南日報》總編輯。
1931年夏被任命為十七路軍的機關報《西北文化日報》副社長兼總編輯。
1935年10月按黨中央指示建立了中共西北特別支部,主要任務是做楊虎城將軍和十七路軍的工作,宋綺雲任特支委員。西安事變前夕,宋綺雲參加草擬張、楊抗日救國八項主張等文件。事變發生后,宋綺雲利用《西北文化日報》,全面介紹事變的起因、經過,積極評價事變的實質和意義,廣泛宣傳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主張。西安事變后,宋綺雲處境極為危險。他在赴延安學習后,回到西安堅持工作。
1938年初被黨派往國共合作的河北省臨時政府,任政治處副處長兼組織科長,負責與八路軍總部的聯絡工作。
1939年11月黨組織派宋綺雲到晉西南中條山孫蔚如第四集團軍總部任少將參議,兼總部干訓班副教育長、政治教官。他利用合法身份繼續從事統戰工作。與國民黨頑固派進行了艱巨而又特殊的鬥爭。

革命精神

1941年底,宋綺雲、徐林俠及他們8個月大的幼子宋振中被國民黨軍統特務逮捕,先後被囚禁在重慶中美合作所的白公館、渣滓洞和貴州息烽集中營。獄中八年,他們遭受了非人的嚴刑拷打和種種折磨,但他們從未屈服,始終保持了共產黨員的堅定信念和堅強意志,“我決不能彎下腰,只有怕死才求饒;人生百年終一死,留得清白上九霄。”

光榮犧牲

宋綺雲的孩子——“小蘿蔔頭”
宋綺雲的孩子——“小蘿蔔頭”
1949年9月6日宋綺雲、徐林俠夫婦及未滿9歲的幼子“小蘿蔔頭”,與楊虎城將軍父子一起,在重慶松林坡被國民黨軍統特務殘忍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