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主席

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主席

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主席(The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of Laos)是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元首。

職責


公布憲法及法律。
頒布國家主席令及國家主席公布。
總理的選任及向國會提議免職的建議。
根據國會的決議,進行總理及部長的任命和罷免·調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建議,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任命和罷免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建議,進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任命和罷免的。
根據總理的建議,各縣的縣長及任命和罷免各市的市長。
擔任人民軍的首長。
根據總理的建議,軍隊及治安部隊的長久的升格或決定降格。
需要地應對擔任政府會議的主席。
國家黃金勳章,功績勳章,決定勝利勳章及國家最高名譽稱號的授予。
給予大赦。
發布總動員令也如部分動員令,宣言全國也如一部地區的緊急狀態。
外國條約,協定的批准又公布廢棄。
任命大使,進行大使召回,接受外國的大使。

現任主席


本揚·沃拉吉(Bounnhang Volachith)。寮國人民革命黨中央總書記。1937年生於沙灣拿吉省。1954年3月參加工作。曾任沙灣拿吉省委書記、萬象市委書記兼市長,1999年任副總理兼財政部長,2001年任總理,2006年當選國家副主席並於2011年連任。2016年1月在寮國黨“十大”上當選中央總書記。2016年4月當選國家主席。

歷任主席


1、蘇發努馮親王(Souphanouvong)1975年12月3日—1991年8月15日寮國人民革命黨
代主席 富米·馮維希(Phoumi Vongvichit)1986年10月31日—1991年8月15日 寮國人民革命黨
2、凱山·豐威漢(Kaysone Phomvihane)1991年8月15日—1992年11月21日 寮國人民革命黨
3、諾哈·馮沙萬(Nouhak Phoumsavan)1992年11月21日—1998年2月24日 寮國人民革命黨
4、坎代·西潘敦(Khamtai Siphandon)1998年2月24日—2006年6月8日 寮國人民革命黨
5、朱馬里·賽雅頌(Choummaly Sayasone)2006年6月8日—2016年4月20日 寮國人民革命黨
6、本揚·沃拉吉(Bounnhang Volachith)2016年4月20日—今 寮國人民革命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