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教育

菲律賓教育

菲律賓教育歷史可分為 4個時期:①16世紀前閉關自守、與外界隔絕的時期;②16世紀~19世紀末西班牙殖民地時期;③1899年後西班牙把它割讓給美國,淪為美國殖民地時期;④1946年獨立后的共和國教育發展的新時期。

介紹


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鑒於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和人民要求受教育的願望,開始了一系列的教育革新,取得了較好的成就。
教育行政 1975年,進行了教育文化部的行政組織與機構的改革,以提高教育效率,促進經濟發展。改組前的教育部,其權力高度集中。改革后,權力分散到地方。決策權由負責全國地區教育文化局的13名教育文化局局長掌握。這種權力分散的革新,有利於部長級官員擺脫許多日常事務,從而有可能用更多時間和精力研究全國重大教育文化的方針政策及國際教育、科學和文化的發展。地方教育文化負責人有了更大自主權后,亦可因地制宜辦教育,使培養的人材更符合各地區的實際需要。現在,教育文化部分 3個局分管三級教育:初等教育局,負責菲律賓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的政策和計劃的制訂及推行;中等教育局,負責制訂和推行包括非正規教育在內的中等教育政策、方案、計劃和標準;高等教育局,負責制訂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劃、獎學金計劃,檢查執行情況並對高等教育的成就進行評價。
教育文化部主管的教育經費是政府預算中最大的一項。1980年教育文化部預算為33.9億比索。由於教育經費比較充足,菲律賓教育現代化的進程比較迅速,從而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

現行學制


小學為6年制,分為示範小學、一般小學和鄉村小學。前者為地區的中心小學,規模較大,設備較好,負責協助本地區一般小學提高質量。鄉村小學條件較差,一所小學只有1~2位教師。課程有語文、算術、英文、藝術、體育、社會科學、工藝、自然與衛生等。上課的特點是不分節,時間長短視兒童學習興趣而定。
中學為4年制。頭2年的課程統一有語文、英語、數學、社會科學、工藝和家政。后2年的課程則分為普通科與職業科。鄉村中學為農村青年提供受教育的機會。1978年,全國有鄉村中學1736所。它不僅有利於普及農村中等教育,而且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高等學校分為公立高等院校和私立高等院校。前者包括國立大學、農學院、技術學院、藝術學院、師範學院、職業學院等,共24所。後者也有各種不同類型的院校,共450多所。私立高等院校的學生數佔全國高等院校學生數的90%。菲律賓大學是全國規模最大的大學。
政府對師範教育很重視。小學教師由 4年制師範學院培養。最大的師範學院是國立菲律賓師範學院,附設研究生院,可培養博士。另有 8所地區師範學院,附設研究生部,可培養碩士。大學設教育系。政府每 3年舉辦一次教師任用資格考試,保證師資質量。
此外,政府還重視勞動教育、青年公民行為教育、校外教育、婦女教育、廣播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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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全國共有學生1300萬人,佔總人口的27%,文盲率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