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監管

資金監管

資金監管,(源自Escrow),又稱為第三方監管。主要用於房地產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不直接通過經紀公司,而是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具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在銀行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划轉,該賬戶屬於銀行。當規定期限內購房者過戶后,該資金將划轉到原業主的賬戶下,否則將划轉到購房者賬戶下,因此資金監管需要買賣雙方都在監管銀行開有賬戶,銀行是資金的監管主體,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類似網上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平台。

購房監管


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從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到房產交易過戶完成,一般需要1至3個月的時間,房產交易中存在“先付款還是先過戶”的問題,如果對交易資金沒有任何監管措施,很容易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只有採取資金監管和資金託管這兩種方式才是真正確保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這兩種模式都是通過銀行的專用賬戶進行資金的凍結,在沒有買賣雙方約定授權的情況下,其他人員均動用不了資金。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房款交割模式,都會讓資金划轉存在一定的風險。

扶貧監管


措施可以概括為:樹立一個理念,加強三項舉措。其中“樹立一個理念”,就是牢固樹立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理念。
此外,在這個理念下,加強以下三項舉措:
——完善扶貧資金分配機制。其基本原則是公正、公開、公平,核心是採用因素法等科學方法分配財政資金。
——強化扶貧資金監管機制。一是實行陽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引導廣大群眾參與扶貧項目的監管;二是進一步發揮基層財政,特別是鄉鎮財政所,就地、就近實施監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對扶貧項目的巡查機制;三是積極與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配合,開展重點監督檢查,強化日常的督查;四 是加大懲罰力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健全扶貧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綜合考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今後,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績效評價力度,強化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績效理念,努力確保每一分扶貧投入都用到貧困群眾身上,每一分扶貧資金都能產生應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