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
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
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註冊成立,股東最初為兩個自然人劉秀芬和高菲。
2015年12月,奧凱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化,同時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變更為王志偉。劉秀芬和王志偉系夫妻關係,高菲為其外甥女。
2017年3月19日,楊凌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西安市調查組對奧凱公司其他庫存產品進行取樣送檢,查封了生產場所,封存了相關帳目。 2017年3月24日,鐵總回應奧凱電纜中標高鐵:寶蘭等相關電纜全更換。
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地址位於陝西省楊凌示範區南濱二路6號
電線電纜的生產、銷售;電纜材料、電纜附件、電工機械、五金機電的製造、加工、銷售及售後安裝服務;出口本企業生產的相關產品;進口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相關產品及技術
經營狀態:存續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11-27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法人對外投資 營業期限: 2012-11-27 - -
註冊資本: 15680 萬人民幣 發照日期: 2015-12-18
登記機關:楊凌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與該公司有密切業務來往的公司有:
中鐵一局電務工程有限公司
中鐵四局集團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中鐵電氣化局集團西安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鐵十二局集團建設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二公局電務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水電第七工程局等
大部分為“中鐵系”。
網友發帖質疑西安地鐵三號線電纜存在安全隱患。2017年3月17日,該局按照省局和示範區管委會安排責成奧凱公司主動積極配合西安市調查組工作。19日,該局配合西安市調查組對奧凱公司其他庫存產品進行取樣送檢,查封了生產場所,封存了相關帳目。
對於網傳的奧凱公司質押擔保貸款4000萬一事。楊凌農科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楊亞軍說,去年7月29日,奧凱公司法人代錶王志偉和劉秀芬、高菲向楊凌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手續,抵押位於西安曲江一套房產和機器設備,簽署了個人保證無限連帶責任書,累計擔保數額1000萬元。履行債務的期限為2016年7月29日至2017年7月29日。
對於奧凱電纜的前期質量監管,華商報記者從楊凌示範區質監局了解到, 2014年至今,共對奧凱公司監督檢查7次,抽查20批次。楊凌示範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楊陵區分局局長張華表示,奧凱公司在2015年第二季度省級監督抽查中產品檢驗不合格,示範區質監局對該公司進行了處罰,並約談相關負責人和質量管理員,幫助企業找原因指導整改。
奧凱公司“出事後”,調查組已查封了廠內設備、庫存,公司所有員工已經放假。因為目前這家公司正處於被調查階段,門衛謝絕一切探訪者入內。
2015年至2017年,奧凱公司銷售給近60家客戶的2.5億多元的電纜,王志偉公開承認其中3000多萬元有質量問題,其餘2億多元電纜是否有還質量問題,有多少質量問題,還有待於有關部門的權威檢驗鑒定。
2017年3月21日,在楊凌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到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註冊成立,股東最初為兩個自然人劉秀芬和高菲。註冊時,前者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持股60%,後者為監事,持股40%。
劉秀芬和高菲身份信息顯示,其住址均為河北省。
奧凱公司最初註冊資本為5030萬元,但實收資本只有1010萬元,直到2013年7月二人才繳足註冊資本。該公司2012年財務審計顯示,當年公司資產總額僅1014.84萬。
2015年12月,奧凱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化,股東劉秀芬和高菲將其所持部分股權轉給了王志偉,公司股東變成了目前劉秀芬(18.46%)、高菲(10.43%)、王志偉(71.11%)3人持股的情形,同時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變更為王志偉。據知情人向華商報記者介紹,劉秀芬和王志偉系夫妻關係,高菲為其外甥女。
奧凱公司廠房車間總面積約8000餘平方米,共有員工83人,其中高級工程師2名、工程師5人、各類工作人員46人。該公司一名員工告訴華商報記者,生產車間大概30多人,十幾個師傅是從河北招聘的,還有十幾人是楊凌當地招聘的學徒工,廠里並沒有太多生產員工。奧凱公司一些河北籍工人已經將行李打包快遞寄回家。據了解,他們也買好了2017年3月22日回家的火車票。一些楊凌周邊的員工已經回到家中。
西安地鐵:
確保運營安全100天內完成整改
2017年3月22日,西安地鐵表示,公司(辦)邀請國內知名電纜專家及全國地鐵設計、建設和運營領域十多位專家,對三號線奧凱電纜整改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論證,形成包括《三號線奧凱問題電纜整改實施方案》和各分部方案的“1+N”系列方案,對問題電纜進行百分之百徹底更換,確保運營安全平穩前提下100天內完成整改目標。
成都地鐵:個別線路使用問題電纜
成都目前已經運營的3號線一期、在建的4號線二期和7號線部分400V低壓供電標段,採用了奧凱電纜,還有部分線路計劃使用奧凱電纜。成都地鐵今日(3月22日)回應稱,立即追收更換所有已使用、已安裝的陝西奧凱公司生產的電纜,不再使用隱患電纜。
合肥軌道交通:全面排查奧凱電纜
2017年3月22日下午,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通報稱,中鐵電氣化局所採購軌道1號線奧凱公司電纜產品為雜散電流監測電纜、隧道區間疏散指示電線。到貨后,經第三方檢測報告顯示均為“合格”等級。為慎重起見,將對奧凱公司電纜產品再次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預計3月28日(下周二)得出,屆時將第一時間面向社會公布。
寶蘭客運專線:不確定是否使用
負責寶(寶雞)蘭(蘭州)專線建設的中國中鐵電氣化局集團西安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辦公室人員稱不確定是否使用,需再確認。
鐵總回應:
針對近日曝光的“奧凱問題電纜”一事,鐵路部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專門力量,對鐵路在建工程項目中施工單位採用奧凱電纜的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目前,有關鐵路企業已對寶蘭、西成、渝黔、蘭渝等鐵路項目所有奧凱公司提供的電纜,全部實施更換。
鐵路總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鐵路部門始終把鐵路運輸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容忍任何安全隱患,確保鐵路運輸安全。對於問題電纜,鐵路部門將依法查處,依法維權
公司財產被查封
2017年3月,當地一家銀行向法院申請,要求對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相關財產進行保全。法院已裁定,對奧凱公司相關財產予以查封,對其銀行存款105萬餘元予以凍結。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是西安地鐵三號線“問題電纜”的涉事公司,目前已被證實還參與了合肥、成都等地的地鐵建設。
典型案例
2020年5月15日,陝西高院向社會發布2019年度陝西法院十大審判執行案件。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王志偉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單位行賄、行賄案入選。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陝西奧凱公司及王志偉等8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陝西奧凱公司及王志偉等4人犯單位行賄罪,王志偉犯行賄罪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分別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判處陝西奧凱公司罰金人民幣三千零五十萬元;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對王志偉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一百五十萬元;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判處其他7名被告人七年至十二年又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王志偉等人提起上訴,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典型意義:本案引發社會公眾對西安地鐵施工質量和運行安全的高度關注,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被告單位陝西奧凱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等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規定,以次充好,生產銷售不合格電纜,給地鐵運行帶來安全隱患,影響公共安全;採取行賄手段銷售產品,破壞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社會影響惡劣。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等依法從嚴判處,有力打擊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犯罪及不正當競爭犯罪,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