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軍士長

解放軍軍銜稱謂

軍士長為一些國家士官或軍士軍銜中的最高等級稱號,有的國家還將軍士長區分為若干等級,如美國的軍士長包括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和三級軍士長。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中亦有此軍銜稱謂。

中央軍委於2009年7月13日《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分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二級軍士長即為新士官制度中為高級士官中的第二個級別。

軍銜


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軍銜制度同時立法。其中“軍士長”軍銜授予經過軍隊院校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者專業技術領導職務的士兵。
1993年4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決定起,軍士長劃分為四個級別,由高到低為: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任滿4年,並經過師(或相當於師的單位)主官批准后,晉陞為三級軍士長軍銜。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並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後,士兵軍銜等級和專業軍士、軍士長的稱謂自行取消。士兵軍銜改為一級至六級士官軍銜。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級至六級士官的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標識


“93式”二級軍士長肩章
陸海空軍二級軍士長肩章(1993—1999)
陸海空軍二級軍士長肩章(1993—1999)
陸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墨綠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杠和二條折杠。
海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黑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杠和二條折杠。
空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天藍色絨面肩章上,綴有二條金黃色細杠和二條折杠。
“09式”二級軍士長肩章
根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誌。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分別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的軍銜標誌。”故,“09式”二級軍士長肩章同“07式”六級士官肩章。
陸海空軍二級軍士長軍銜肩章(2009—)
陸海空軍二級軍士長軍銜肩章(2009—)
陸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杠。
海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杠。
空軍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杠。
武警二級軍士長軍銜肩章(2009—)
武警二級軍士長軍銜肩章(2009—)
武警二級軍士長的主要標識為,紅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和三條粗折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