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

提供中介服務的盈利性機構

經紀公司即中介或代理公司,為客戶提供中介服務的盈利性機構。也有分明星經紀公司,傳媒影視經紀公司,網路直播經紀公司。簽約一旦達成,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

經紀公司跟(明星、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五五分成。明星跟經紀人也是五五分成,經紀公司盈利可以佔到百分之八十左右,明星的盈利只佔百分之二十左右。

明星、藝人建議,在簽約經紀傳媒公司前務必做好以後基礎發展分析,簽約經紀公司期限一般為五年到十年,也有的經紀公司會要求明星簽約期限更高甚至終生,公司不允許有負面新聞等,稍有不慎可能對公司、企業法人、其他藝人導致慘重損失,嚴重的話可能會遭到公司起訴賠償巨額違約金。

公司簡介


比較常見的經紀公司有:明星藝人經紀公司、網路直播經紀公司、演出經紀公司、房地產經紀公司、股票外匯經紀、人才資源經紀和管理諮詢等方面的經紀公司。
運營方面和一般的服務性公司基本一樣,但擁有的資源(人脈)要硬,具有投入少,但見效未必快的特點。

管理措施


2021年8月25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其中包括:
1、嚴管明星經紀公司
強化網站平台對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網上行為的管理責任,制定相關網上運營規範,對賬號註冊認證、內容發布、商業推廣、危機公關、粉絲管理等網上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強化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對粉絲群體的引導責任,對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的明星及其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對其賬號採取限流、禁言、關閉等措施,同時,全平台減少直至取消相關明星的各類信息發布。
2、規範粉絲群體賬號
加強對明星粉絲團、後援會等賬號的管理,要求粉絲團、後援會賬號必須經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授權或認證,並由其負責日常維護和監督。未經授權的個人或組織一律不得註冊明星粉絲團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