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結構

官僚結構

官僚結構是一個理想組織形式,它基於法定權力、邏輯和帶來高效有效性的秩序。

特點


①通過職務專門化制定製度和規則;
②以職能部門劃分工作任務;
③實行集權式決策,控制跨度較窄;
④通過命令鏈進行經營決策,維持日常運營。
官僚結構型組織的主要優勢在於,它能夠高效地進行標準化活動操作。
把同類專家配置在同一個職能性部門,能夠實現規模經濟,使人事與機器的重複設置降到最低限度,員工也有更多的機會與自己的同事進行興趣相投的交流。而且,這種結構形式對中低層的管理人員的要求較低,因此可以節約成本。規章制度在組織中的滲透在某種程度上使管理人員處理問題比較容易。實行標準化操作和高度正規化經營,使決策可以集權化。因此,對中、低層管理人員創新能力、決策、工作經驗的要求不高。

不足


官僚結構型組織的一個主要不足,可以從下面一家公司4位主管的對話中得到例證:“你知道,除非生產出東西,否則公司就什麼也沒發生。”生產部門主管說。研究開發部主管評論道, “不對,除非我們設計出東西,否則公司就什麼也沒發生。”“你們說什麼?”市場營銷主管說, “除非我們賣掉些東西,否則公司就什麼也沒發生。”最後,惱怒的財會主管反擊道:“你們生產、設計、銷售什麼無關緊要,除非我們核算出各種結果,否則誰也別想知道我們發生了什麼。”這段對話說明在官僚結構型組織中,工作專門化導致了各個分部門之間的衝突,職能部門的目標有時會凌駕於組織的整體目標之上。
官僚結構的另一個不足是我們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有過的經歷:與官僚部門的人打交道。對於在官僚結構型組織工作的人來說,即使事實與規則不完全相符,也要遵守規則,根本沒有變通的餘地。只有在員工們面臨他們熟悉的問題,而且問題解決方法已有程序性規定時,這種結構的效力才能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