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縣人民檢察院

雙峰縣人民檢察院

雙峰縣人民檢察院於2003年元月24日由老辦公樓永豐鎮人壽街5號遷址永豐鎮農藝街16號新辦公樓。新辦公大樓層高7層,建築面積5200平方米,並配套幹警活動中心和幹警食堂(附屬配套面積560平方米)。

基本概況


單位主要職責
雙峰縣人民檢察院的主要任務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貪污賄賂罪、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2、依法對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
3、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4、對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