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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子雄

假扮公安局副局長男子

楊子雄,男,1960年出生。

楊子雄通過QQ謊稱自己是陝西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長,騙得一90后女孩信任后對其實施強姦,並迫使其多次賣淫從中獲利。2014年11月4日,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楊子雄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0元。

犯罪經歷


男子楊子雄通過QQ謊稱自己是陝西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長,騙得一90后女孩信任后對其實施強姦,並迫使其多次賣淫從中獲利。11月4日,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楊子雄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0元。郝某並未多想就開始與楊子雄通過網路頻繁來往。
三個多月後,楊子雄感覺時機成熟,就編造謊言設下陷阱,變換多重身份,通過網路、手機簡訊等與郝某聊天,讓其堅信自己的警察身份。
2013年3月,楊子雄將郝某騙至延安市一招待所內對其實施了多次強姦,在接下來的幾天內,楊子雄又多次對其進行強姦,並以傷害其家人為由,威脅她不準報警。幾日後,楊子雄又以欺騙、威脅的手段將郝某從延安市帶至榆林市一鄉鎮,控制其人身自由,並強迫她多次賣淫,非法獲利5萬餘元。

審判結果


寶塔區法院稱,1960年代出生的楊子雄為了在QQ上吸引更多網友關注,將自己的頭像換成一年輕警察的照片,在與一名90后女孩郝某聊天時,謊稱自己是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長。
寶塔區法院審理認為,楊子雄違背婦女意志,以脅迫的手段強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其強迫他人多次賣淫,構成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