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區人民法院

越秀區人民法院

廣州市行政區劃調整后,經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批准,原廣州市越秀區、東山區人民法院於2005年9月30日起合併為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越秀區區域面積33.80平方公里,總人口114.06萬人。

機構概況


越秀區人民法院管轄越秀區轄區內按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執行案件,設有政工辦公室、執行局、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少年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調研科、法警大隊、機關服務中心共16個部門,在編人員263人。近年來,為了適應審判任務日益繁重的形勢要求,我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全面加強規範化建設,一方面圍繞審判管理、行政管理、幹部管理建章立制,規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一方面運用計算機和網路技術輔助辦案、規範審判管理,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監督體系,取得了較大成效。2005年到2007年,我院連續三年收、結案數居全市基層法院首位,分別審結各類案件93件、23514件,幹警隊伍中湧現出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其中,執行局被省高院評為解決“執行難”先進集體並榮立集體二等功,刑庭審判員陳海儀被授予“廣州市勞動模範”和“廣州法院十佳法官”的光榮稱號。

地理位置


地址:寺右北一街3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