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

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

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成立於2009年3月23日,是一個電子商務愛好者展現自我才華的舞台。

一、電子商務協會簡介


南昌工學院校團委電子商務協會成立於2009年3月23日,協會以“知識完善自我,專業成就未來”為口號,秉承“忠信篤行,自強不息”的校訓,引導會員挖掘自我潛力,提升自我綜合素質。協會囊括網站製作與維護、網路營銷、網路遊戲、網上購物、網店管理、網頁製作、網路調研、photoshop、電子商務創業等項目,是一個增進會員間友誼、服務廣大學子的協會,是一個電子商務愛好者展現自我才華的舞台。

二、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章程


(一)總 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
全稱(中文):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
全稱(英文):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lonogy
簡稱:南昌工學院電商協會(NGECA)
第二條:簡介
(一)宗旨
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是在南昌工學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本協會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南昌工學院大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及關於學生社團各項管理準則為活動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社會主義道德新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努力為大學生服務,為學校服務,為社會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學校管理部門和從事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及學生個人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我國電子商務事業在大學生群體中的發展。
(二)性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南昌工學院大學生社團管理條例》成立,面向在校大學生,是與電子商務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聯繫、合作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盈利性、服務性和全校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廣大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積極參與改革開放,具有現代科技文化知識,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跨世紀合格的電子商務人才;
(二)協助學校相關部門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進行與電子商務相關業務的調查和研究,為學校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參考建議;開展電子商務校際交流與合作,組織推廣校內、校際電子商務技術及應用成果,舉辦校內、校際技術交流活動及項目洽談會;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電子商務書刊及聲像資料;為會員提供相關法律與法規指導;組織專家在電子商務及其相關領域開展諮詢服務;完成業務主管單位和學校相關部門授權委託及會員單位委託的工作事項。
(三)起到在同學中積極參加實踐活動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維護國家和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切身利益;
(四)倡導和組織同學參與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教育、豐富多彩的課餘活動,努力為同學們服務;
(五)在學校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結合自己的特點,相對獨立的開展工作,按照廣大同學的特點和要求,組織本協會同學開展電子商務相關的學術科技、社會實踐等活動;
(六)在做好本協會活動的同時,協助學校共同創造良好的校園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廣大同學熱愛重大的愛校精神,促進有重大特色的校風和學風建設;
(七)加強與學校各協會的聯繫,加強與相關協會的聯繫,互相交流經驗,發展於其的友誼與合作,以便給同學提供更多的實踐機會。
(二)會 員
第五條:凡是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對電子商務、計算機網路和經營管理感興趣並承認本協會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和宗教信仰,均可申請成為會員。
第六條:凡會員必須支持本協會工作,自覺履行其義務,行使權利。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協會的重大事務;
(二)通過正當渠道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四)優先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種會議、交流、培訓等活動;
(五)會員有權申請對本協會對因違反本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及派生準則會員處理的複議請求,時間為處理公告后的一周內,逾期視為放棄;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完成分配的工作;
(二)全心全意為同學和協會服務;
(三)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協會名義謀取個人利益;
(四)任何會員不得未經本協會允許或超越本協會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以協會名義私自承接電子商務項目或相關項目開發,如有違反本條例,則立即強制退會,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及責任,且產生的糾紛與本協會無任何關係;
(五)及時向本協會提供個人信息的真實與完整性並有義務在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后的兩周內向本協會提供最新個人信息;
(六)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任務;
(七)尊敬教職工、團結同學、維護學校榮譽。
第九條:會員正常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學期內不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正常退會包括因個人原因退會或會員即將畢業。
第十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強制退會。
(三)組織和職權
第十一條:本協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校團委的領導和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令、校規校紀和本會的章程,相對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本協會機構組成
本協會聘請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相關專業老師擔任本協會的顧問和指導老師;指導老師指導本協會的工作並接受本協會諮詢。
本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下設置副會長和理事若干;本協會機構設置框圖如下:
第十三條: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直接領導本協會;
(二)理事會設置一名會長和若干名副會長,其他理事會成員為本協會理事;
(三)理事會由創始成員和新會員的4%民主選舉產生,代表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選舉實行差額選舉,以得票多少決定當選與否,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四)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認真履行校團委分配任務;
2. 全面負責本協會各項事宜,負責下屬其他各部門機構的設置及其成員設置;
3. 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4. 選舉新一屆委員會;選舉和罷免理事;
5.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6.審議各部門的工作報告;
7.全權負責其他各部門的選舉工作,實行民主集中制;
8. 討論和決定本協會其他重大事情。
(五)若理事會在任期內出現重大失誤,則立即被罷免並進行重新選舉。
第十四條:理事會下設以下部門:網路部、組織部、外聯部、宣傳部、財務部、文娛部
(一)網路部
本協會的絕大部分精力是在電子商務技術上,所以 網路部是部門中最重要的部門。
1.網路部設置一名部長副部長二人,幹事若干;
2.部長主要負責從宏觀上把握電子商務技術發展及動態並第一時間提供在本協會交流相關的技術應用和解決會員反映的難題,完成主席團分配的工作任務;
3.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
4.任職時間:部長為一年,副部長為半年;
5.每學期上交一份該學期的部門工作報告;
6.選舉方法實行民主集中制並由理事會負責選舉。
7.網路部成員要求:對網上交易及網站管理有一定經驗的,能熟練使用office軟體,最好有筆記本電腦。
(二)組織部
組織部是整個協會的組織中的樞紐,在綜合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專用作用。
1.組織部設置一名部長和一名副部長;
2.部長負責本協會的活動策劃與組織工作,並調動會員積極性;
3.副部長協助部長作好本部本協會的工作;
4.任職時間:部長為一年,副部長為半年;
5.負責協會日常文字工作的處理、活動資料的整理存檔、各種規章制度的完善等工作。
6.負責監督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建設指導、考評,會員出勤考核;
7.負責本協會會員的年度和學期考評工作;
8. 每學期上交一份該學期的部門工作報告;
9. 選舉方法實行民主集中制並由理事會負責選舉。
(三)外聯部
負責與其他高校電子商務社團或各大社團組織的聯繫合作以及與學校各職能部門、學院的接洽工作。同時,也負責與商家進行關於合作事宜的洽談工作,為協會各項活動的順利舉行提供條件。
(四)宣傳部
設部長一名,幹事若干名。主要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海報的設計、製作和張貼。配合網路部管理網站。致力於擴大本協會影響力,維護本協會的良好形象,宣傳本協會的各種活動,收集廣播宣傳所需資料,並對文稿進行審校。
(五)財務部
1. 財務部設置一名部長和一名副部長;
2本部門全面負責本協會一切經費管理;
3.副部長協助部長作好本部本協會的工作;
4.任職時間:部長為一年,副部長為半年;
5.部長及副部長離職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6.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物;
7.每學期上交一份該學期的部門工作報告;
8. 選舉方法實行民主集中制並由理事會負責選舉。
(六)文娛部
文娛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組長若干。該部主要任務是增加社團活躍度,要求部員有一定才華和特長,善於表現自我
(四)協會基本工作範圍
第十五條 協會基本工作範圍
(一)邀請有關專家,老師,及電子商務方面的從業人員組織講座和交流,增強會員對電子商務的認識,提高會員相關知識水平,促進相關協會的交流;
(二)組織會員參加當前的電子商務發展等一系列的IT界事件進行學習、討論和分析;
(三)組織參加相關社會實踐活動:如商務市場調查,網路技術指導和維護及管理,商業網站設計與製作,對工商企業進行電子商務框架設計、電子商務風險投資顧問,電子商務公關策略,模擬網路交易,商務談判,假期實踐活動,勤工儉學等;
(四)開展相關知識講座:如演講、辯論與談判,電子商務發展前景討論,公關、促銷策劃,推銷策略及藝術,市場營銷,經濟學,法律等;
(五)不定期的組織會員開展相關實踐經驗交流大會;
(六)創建協會的網站;
(七)對會員進行有關電子商務知識、經營管理理念、商務談判和推銷策略及藝術的培訓;
(八)承接其他社團及學校上一級分配的電子商務項目開發。
(九)舉辦電子簡歷及個人網站設計比賽;
(五)經費開支及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經費開支及管理辦法
本協會經費由自籌經費、申請經費和在核准的業務氛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組成。自籌經費在社聯允許和監督下進行。協會活動以服務為主,不以贏利為目的;協會計劃內經費在工作計劃中註明,計劃外經費在具體活動計劃中註明。若取消活動,必須返回全部申請金額。協會派專人管理經費、帳目,隨時待查。在每一次大型活動后或每學期期末,協會負責人向社團部彙報經費使用的詳細情況。協會經費必須全部用於活動及其發展上,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所獲得的收入實行誰參與誰分配的政策。
第十七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六)附加條款
第十八條: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由多於1/3的會員提出;
(二)報理事會審批;
(三)超過半數的理事會成員同意修改;
(四)理事會召開部長級和部分會員代表會議討論呈報的修改建議;
(五)應超過1/2的成員表決通過才可以修改達成新的章程。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校團委審查同意核准後生效。
第十九條:本協會紀律
(一)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協會成員開展任何工作應以國家、學校、社團利益為重,不得惡意破壞本協會聲譽。
(二)協會會員在活動中遇到涉及有關協會發展的重要問題,應上報該部門負責人,徵求廣泛意見或開會討論后再行公布決定。
(三)會員如在活動中有有利協會發展的建議意見應及時提出,如對其他成員或活動有意見建議不便當面提出的,可將信息發至協會專門郵箱,該郵箱由理事會負責管理,對情況屬實理事會應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其他
(一)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南昌工學院電子商務協會所有;
(二)本章程自校團委社聯核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三、電子商務協會組織機構


歷任會長
第一任會長:殷建章
第二任會長:鄧娟麗
副會長:馬俊輝
第三任會長:敏振剛
副會長:於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