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
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
2018年2月2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的通知
(粵府〔2018〕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2018年2月22日
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
目錄
前 言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人口現狀
第二節 發展態勢
第三節 問題與挑戰
第二章 總體思路
第一節 總體要求
第二節 主要目標
第三節 戰略導向
第三章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
第一節 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
第二節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第三節 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第四章 優化人口系統結構
第一節 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
第二節 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
第三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第五章 提高人口生命質量
第一節 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第二節 提升全人口健康素養
第三節 促進困難人群共享發展
第六章 促進人口合理分佈
第一節 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
第二節 推動城市群人口集聚
第三節 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第四節 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緊平衡
第七章 健全家庭發展支持體系
第一節 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第二節 擴大家庭服務供給
第八章 保障規劃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強化人口數據支撐
第三節 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第四節 開展動態監測評估
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
前 言
人口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我省是全國第一人口大省,人口結構多樣,人口形勢複雜。為準確把握我省人口變化趨勢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更好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會,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按照《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國發〔2016〕87號)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以及《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特編製本規劃。本規劃旨在闡明規劃期內我省人口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戰略導向和工作任務,是指導今後較長一段時間人口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據,並為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決策提供支撐。
第一章 規劃背景
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40多年來,我省人口增長過快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質顯著提高,人口結構呈現新的特徵。特別是隨著全面改革開放和城鎮化加速,我省成為全國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第一大省,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深刻變化。
第一節 人口現狀
“十二五”以來,我省人口總量保持慣性低水平增長,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結構和分佈呈現新的特徵。
--人口總量平穩增長。2016年末,全省常住總人口為10999萬人,比2010年增加568.69萬人,年均增長率為8.9‰,比同期全國水平高出2.8‰。戶籍人口由2010年的8521.55萬增長到2016年的9164.90萬,共增加643.35萬,年均增長率12.2‰。人口總量保持慣性的增長態勢。
--人口素質不斷提升。2015年,全省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7.2歲,比2010年提高1歲。至2015年底,15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57年,比2010年提高0.15年,比同期全國平均水平高1.15年。2015年,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就業人口比例14.35%,比2010年提高3.62個百分點。
--人口老齡化程度有所加重。從2012年起,全省人口年齡結構進入“老年型”時期,人口紅利逐年減少。2016年,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比達到8.55%,比2010年上升1.75個百分點,比全國水平低2.0個百分點;人口總撫養比為34.9%,比2010年提高了3.8個百分點。
--人口性別結構基本維持不變。2016年,出生人口性別比約115,比2010年的119有所降低,但仍高於國際103-107的標準;常住人口性別比微升至110,略高於2010年的109。
--人口地區分佈仍然不平衡。全省人口密度由2010年每平方公里581人上升到2016年的612人,相當於全國人口密度的4倍。珠江三角洲地區集聚了超過一半以上的常住人口,並且一直是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從2010年每平方公里1026人上升到2016年的1094人。粵東地區的人口密度全省最高,從2010年每平方公里1089人上升到2016年的1123人。
--人口城鎮化水平持續提高。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2010年的66.2%提高到2016年的69.2%,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1.85個百分點。其中,珠江三角洲、粵東、粵西和粵北城鎮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分別達到84.6%、59.9%、42.0%和4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由2010年的42.6%提高到2016年的45%。
--流動人口規模增速放緩。全省常住人口中,現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縣(市、區)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2015年為3201.96萬人,比2010年增長2.36%,增幅遠低於2010年比2000年的增幅(48.58%)。其中,屬於跨省流入的佔56.88%,省內流動的佔43.12%。與2010年相比,跨省流入人口所佔比重降低了11.85個百分點。廣東的境外人口佔全國的比重較高,近年來也有下降的趨勢。
--家庭維持小型化局面。2015年,平均每個家庭戶3.25人,與2010年的3.20人略有升高,也略高於全國3.10的平均水平。
第二節 發展態勢
2017-2030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預計我省人口變動將出現以下主要趨勢:
--生育水平先升后降。在2020年之前,因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之後的補償生育,生育水平將略有提高,預計在2017-2018年達到最高1.8左右,隨後總和生育率預計將長期保持在1.6左右,低於2.1的正常更替水平。
--人口規模增長勢頭減弱。全省人口規模將維持持續增長的態勢,但增長速度將逐年放緩,與全國人口增長勢能減弱的趨勢基本一致。戶籍人口年增長率預計在2021年之前保持在7‰以上,此後迅速下降,到2030年降到大約3‰左右,年均增長率約5.4‰。常住人口年增長率2020年前保持在10‰左右,之後逐年下降,到2027年之後降到5‰以下,年均增長率約6.6‰。
--人口老齡化將明顯加速。65歲及以上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將上升到2030年的11%左右。勞動年齡人口比重相應降低,15-64歲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下降至2030年的72%左右,勞動年齡人口老化現象將不斷加重,45歲以上的勞動力人口比重不斷上升。少年兒童在總人口中的比重近幾年將略有升高,最高達到18.7%左右,之後將不斷下降,2030年時達到17%左右。總撫養比將持續提升,2030年達到約38%,仍低於全國水平。
--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漸回歸正常。伴隨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生育政策調整完善,出生人口性別比將呈穩步下降態勢,回歸正常,與全國變化趨勢一致。但原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的堆積效應,仍將對今後一段時期人口的婚姻、家庭關係產生一定影響。
--人口地區分佈不均衡進一步加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人口流動依然活躍,經濟發達地區人口聚集度加大,人口地區分佈不平衡將進一步加劇。隨著全面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全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新增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將有所降低。
--人口城鎮化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城鎮化水平經過持續提高之後發展速度將有所減緩,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存量積壓和現量增加相互疊加,人口城鎮化將由以數量為主轉為以質量為主,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穩步推進,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
--家庭多樣化趨勢更加明顯。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有效實施,家庭規模將會有一定程度的擴展,同時,家庭居住離散化、關係鬆散化、生活社會化等特徵日益明顯。核心家庭、直系家庭仍將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單人家庭、單親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會有所提高,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純老家庭、獨居老人家庭以及跨國婚姻家庭等將越來越多,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隨著成員年齡增長面臨發展能力逐漸變弱的突出問題。
第三節 問題與挑戰
我省人口結構多樣,人口形勢複雜,人口與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緊密,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壓力較大。我省的生育率已較長時期處於更替水平以下,雖然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生育水平有望出現短期回升,但從長期看,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育行為選擇變化等因素影響,生育水平存在持續走低的風險,人口規模將出現增長勢頭減弱並持續下降的趨勢。
--人口規模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矛盾更加突出。我省人口密度已經是全國人口密度的4倍,隨著人口規模的持續增大,我省人口密度將進一步提升,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更加突出,健康廣東和美麗廣東建設都將面臨新的挑戰。
--人口老齡化加速的不利影響加大。我省人口老齡化加速將明顯增加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壓力,凸顯勞動力有效供給的不足,人口紅利減弱,將持續影響社會活力、創新動力和經濟潛在增長力。
--人口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我省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就業人口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就業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差異明顯。人口健康正面臨多種疾病威脅並存、多種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複雜形勢,慢病人口快速增加、健康風險日益增多,亞健康人群越來越龐大。
--人口城鎮化面臨較多挑戰。不同區域間人口城鎮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地級市中心城區和縣城的人口集聚和輻射功能偏弱,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人口進一步向大城市集聚,將會加重城市地區尤其是珠三角城市群地區的資源環境壓力,公共服務供給與人口發展需求的矛盾仍將長期存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進程較慢,戶籍人口城鎮化需要著力推進。
--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面臨一系列問題。規模龐大的流動人口居留方式日趨常住化和家庭化,但其城市融合程度不高,給城市綜合治理帶來新的考驗。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強有力的財政等政策支持。
--家庭發展能力問題日益突出。空巢家庭、單親家庭、獨身家庭及其他新型家庭形式的多樣化存在,淡化和肢解了家庭傳統的情感維繫功能、經濟創新功能、健康功能、生育功能、養育功能、養老功能,家庭的穩定性減弱。家庭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個人的全面發展之間的互動與張力,都將面臨新的矛盾和衝突。
總之,我省人口發展與全國人口形勢同步進入關鍵轉折期,人口基數大但總量增長勢頭減弱的趨勢不會改變,人口內部結構部分優化與部分不均衡加劇並存,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係持續凸顯。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能動作用,對我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第二章 總體思路
面對我省人口發展變化趨勢,必須堅持人口均衡發展的戰略定位,加強統籌謀划,把握有利因素,積極應對風險挑戰,努力實現人口自身均衡發展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會。
第一節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為主線,立足戰略統籌,進一步強化人口發展的戰略地位和基礎作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鼓勵按政策生育,充分發揮全面兩孩政策效應,不斷完善促進家庭發展政策體系,綜合施策,創造有利於全面發展的人口總量勢能、結構紅利和素質資本疊加優勢,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綜合決策。注重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間、人口與經濟社會及資源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切實將人口融入經濟社會政策,在經濟社會建設和發展重大決策中,充分考慮人口因素,建立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突出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蓋生命全周期的人口政策體系和家庭發展等服務保障政策,不斷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強化科學指導。完善人口預測預報預警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制度。遵循人口規律,適時調整完善政策體系,確保人口規模適度增長、人口結構合理改善、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流動更加有序。加強超前謀划和戰略預判,提早防範和綜合應對潛在的人口系統內安全問題和系統間的安全挑戰,切實保障人口安全。
--深化改革創新。積極轉變人口調控與人口服務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統籌推進生育政策、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家庭發展支持體系和治理機制綜合改革。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注重立足省情。堅持總體規劃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充分考慮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人口發展階段性特徵,實施差異化的區域人口政策,同時完善貧困人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整體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第二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充分發揮,生育水平適度提高,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發展的態勢基本形成,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程度顯著提高。
--人口總量。總和生育率逐步提升並穩定在適度水平,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總量達到11400萬人左右,2030年達到12500萬人左右。
--人口結構。出生人口性別比到2020年控制在111左右,到2030年基本處於正常水平,性別結構持續改善。勞動力資源保持有效供給,人口紅利持續釋放。
--人口素質。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慢病人群和亞健康人群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預期壽命持續提高。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進一步增加,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攜手香港、澳門共建世界級城市群取得積極進展,粵東西北地區城市群進一步優化升級,城鎮集聚人口能力增強。人口流動合理有序,人口分布與區域發展、主體功能布局、城市群發展、產業集聚的協調度達到更高水平。
--家庭發展及重點人群。家庭發展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家庭發展能力、社會保障能力和貧困人口發展能力不斷增強,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貧困人口等群體的基本權益得到更好保障,生活水平持續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顯增強。
實現人口發展目標,必須立足廣東實際,深入實施國家人口均衡發展戰略,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高度和中長期發展層面謀划人口工作,貫徹以下戰略導向:
--注重人口自身均衡發展。推動人口發展從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優化結構和提升素質多措並舉轉變。充分發揮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平緩人口總量變動態勢,防止人口規模效應快速減退。切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努力挖掘各年齡段人口潛能,防治亞健康,推動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轉變。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促進社會性別平等。
--注重人口與經濟互動發展。充分發揮人口能動作用,為經濟增長提供有效人力資本支撐和內需支撐。實施積極的人口老齡化政策,防範和化解人口對經濟增長的不利影響。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導人口與經濟布局有效對接,實現人口與技術、產業、公共服務、社會就業良性互動。
--注重人口與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斷提升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水平。著力補齊重點人群發展短板,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保障婦女兒童、殘疾人合法權益,實施貧困人口精準脫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進一步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向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共治模式轉變。
--注重人口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健全與不同主體功能區對接的差別化人口政策,多措並舉引導人口向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適度集聚,支持鼓勵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人口自願遷出。嚴格控制超大、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加大環境治理與保護力度,可持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著力增強人口承載能力和人口發展動力。
第三章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是維持和促進人口良性再生產、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證。要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引導生育水平有效提升並穩定在適度區間,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第一節 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建立生育政策改革和社會公共政策改革聯動機制,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提升素質和優化結構並舉轉變。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落實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建立生育政策微調機制。密切關注生育水平過高和過低地區人口發展態勢,注重分析生育意願的城鄉差異、地區差異、民族差異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的原則,建立差別化、長效化的生育政策微調機制,引導群眾負責任、有計劃、按政策生育。積極推進實施各民族平等的計劃生育政策,促進同區域內不同民族的均衡發展。
加強政策儲備。開展生育狀況調查研究,跟蹤評估全面兩孩政策效果,密切監測生育水平變動態勢,科學評估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對群眾生育意願、生育行為的影響,做好政策儲備,適時調整完善生育政策。
第二節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優化服務流程,簡化辦理程序,全面推行網上辦事和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政便民。加強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機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健全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完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體系及工作機制,加強針對青少年及未婚人群、流動育齡人群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和諮詢指導。推進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健全婦幼健康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強化婦女保健特色專科服務能力建設,提供規範的婦女生殖保健服務。實施母嬰安全計劃、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工程,普及適齡青年婚前、孕前和產前檢查,向孕產婦多渠道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做好流動孕產婦跨地區保健服務以及避孕節育的接續。加強孕產婦健康管理。研發先進適用的計劃生育技術和產品,規範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
完善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環境。倡導適齡生育,鼓勵優孕、優生、優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構建全面兩孩政策的配套政策體系,完善撫育、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政策,減輕生養子女家庭負擔。完善計劃生育獎勵假制度和配偶陪產假制度。鼓勵用人單位為孕期和哺乳期婦女提供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條件。支持婦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
強化公共服務的資源支持。加強科學預測,合理規劃配置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普惠性託兒所和幼兒園等服務機構。增強社區幼兒照料服務功能,鼓勵社區鄰里開展幼兒照顧的志願服務。在大型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旅遊景區景點等設置母嬰室或嬰兒護理台,保障母嬰權益。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標準。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信息檔案,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加大對殘疾人家庭、貧困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單親家庭等的幫扶支持力度。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收養計劃生育特困家庭老年人。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專業作用,構建計劃生育家庭社會關懷長效機制,幫助解決計劃生育家庭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問題,不斷提升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第四章 優化人口系統結構
適應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內在要求,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廣東人口與經濟社會良性發展。
第一節 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
依法打擊“兩非”。加強立法和執法,健全考核評估和督查指導制度,依法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各種非法行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和諧。加強衛生計生、葯監、公安、統計、教育、民政等部門合作,搭建出生人口性別比數據共享平台,建立出生人口性別比統計監測和預警預測機制。
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加強計劃生育、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營造男女平等、關愛女孩的社會氛圍和尊重女性、維護女性的社會風尚。建立健全涵蓋女性全生命周期的兩性平等教育體系以及勞動就業、職業發展、社會保障等終身權利的制度體系,保障女性終身發展權利。完善關愛女孩的各項利益導向機制。完善計劃生育女孩家庭扶助保障政策體系,切實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發展能力。
第二節 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
提升新增勞動力受教育水平。加快完善國民教育體系,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水平,有效提高新增勞動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水平高質量普及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著力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到2020年,實現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縣(市、區)、先進市全覆蓋。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逐步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拓寬中職畢業生升學渠道、高職畢業生升本科渠道,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優化高等教育結構,確保到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提升至50%。完善職業教育培訓體制機制,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人才培養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大力培養應用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加快構建現代技工教育體系,打造高水平技師學院,通過世界技能大賽等平台賽事,激勵推動高技能人才培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積極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辦學,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全面提升廣東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著力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高素質畢業生。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技能就業行動計劃,建立涵蓋創新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啟動“新師範”建設,加強師範院校和師範學科專業建設,進一步提高師範人才培養的質量和匹配度。暢通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為社會全體成員終身學習提供優質教育服務。
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能力。強化企業在職工培訓中的主體作用,完善以提升就業技能、崗位技能和創業能力為主的培訓體系,持續提升企業職工的勞動技能和工作效能。加快建立完善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終身教育培訓體系,打通技能勞動者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和支持大齡勞動力就業創業,加強大齡勞動力職業培訓,提高其就業技能和市場競爭力。完善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實施精準就業服務,進一步完善務工環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全面開展職業健康服務,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制度,防治職業病,強化職業安全教育,不斷提升勞動者健康素質。
推動農村勞動力多元化發展。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加快推動傳統農民向新型職業農民轉變,建立高素質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持續推進農業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跨地區有序流動並穩定生活,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扶持政策,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健全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效融入當地社會發展進程。鼓勵進城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建設一批返鄉創業產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創客服務平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創造條件。
有效利用國際人才資源。充分發揮廣東與國際社會聯繫廣泛的優勢,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國際人才引進和利用政策。完善出入境和長期居留、稅收、保險、住房、就醫、子女入學、安家等配套措施,簡化“綠卡”辦理手續,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回粵或來粵創新創業。支持外國人才積極參與廣東科研活動,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發展國際人才市場,大力培育一批國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深圳辦好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走出去”培養和吸收使用當地優秀人才。開發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完善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出國(境)培訓質量。積極開展高水平的國際合作辦學,支持高水平建設國際合作院校。
推進老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構建完善以社會保障、養老服務、健康支持、宜居環境為核心的老齡事業制度框架,完善以人口政策、人才開發、就業促進、社會參與為支撐的政策體系。完善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城鄉居民全覆蓋,逐步提高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支持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平台建設。支持發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慈善事業。拓展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增強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加強政策銜接,整合閑置的教育培訓、商業辦公、醫療衛生、療養機構和廠房等社會資源發展養老事業。實施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程,增強社區托老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實施“網際網路+”養老工程,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開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加強農村養老機構建設,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推動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的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建設預防、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相銜接的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服務體系,提升老年人醫療護理與健康管理水平。支持養老服務產業與健康、養生、旅遊、文化、健身、休閑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老年用品供給。積極開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建設示範行動,到2030年,城市社區、鄉鎮全面達到老年宜居社區基本條件,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務需求能夠在社區得到基本滿足。
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充分發揮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作用,支持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發展。貫徹落實國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逐步完善職工退休年齡政策,挖掘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積極發揮其在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諮詢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實施老年教育機構基礎能力提升計劃,改善老年大學(學校)辦學條件,建設一批鄉鎮(街道)老年人學習示範場所,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培訓。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家庭發展、互助養老、社區治理、社會公益等活動。
第五章 提高人口生命質量
人口生命質量關係到民族永續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要與經濟社會科技發展水平相適應,著力補齊人口生命質量發展短板,提高全民健康素養和質量。
第一節 提升出生人口素質
加強出生缺陷防治。全面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控,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全面實施婚檢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實現目標人群全覆蓋,針對高風險生育人群,提供孕產期專業健康指導和全方位的服務工作,從源頭上降低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全面落實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致命畸形以及染色體異常篩查,並對致畸危險因素和家族遺傳病史進行調查,提供優生諮詢指導和綜合干預服務,減少嚴重出生缺陷兒的出生。補助新生兒進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臟病、聽力障礙篩查,廣泛開展新生兒訪視、健康諮詢與指導。逐步將出生缺陷患兒的治療和康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促進患兒健康。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和新生兒救治能力,進一步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到2030年,孕產婦死亡率不高於12/10萬水平、嬰兒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促進兒童健康發展。加強兒童健康干預和兒科診療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加強兒童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普遍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康復活動。實施健康兒童計劃、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適時擴大納入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加強兒童營養與餵養、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發育評估,繼續開展重點地區、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等項目。完善未成年人和兒童福利體系,發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統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響應機制。加強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完善兒童收養制度。
第二節 提高全人口健康素養
加大慢病防控力度。加快建立以信息化為基礎的健康管理與分級診療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的慢性病綜合防控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全人口視力、牙齒、關節保護,強化對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到2020年,國家、省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覆蓋全省25%以上的縣(市、區),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均達到60%以上,高發地區重點癌種早診率達到55%以上。到2030年,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癌症5年總體生存率提高20%,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20%,12歲兒童患齲率控制在25%以內。
加強全民健康促進工作。加強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將健康促進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全過程。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醫療機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廣泛開展職工心理健康教育,注重為流動人口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服務。把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升各階段素質教育內涵。普及災害逃生、自救互救、殘疾預防等安全教育。按照城鄉15分鐘健身圈全覆蓋目標,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繼續開展農民健康促進、流動人口精準化健康教育,建立健全農民和流動人口健康素養和健康水平提升的長效機制。實施國民營養計劃、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計劃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改善重點人群營養狀況,普及以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和心理平衡為主要內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開展“減鹽、減油、減糖,健康體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的健康生活方式專項行動。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4%,2030年比全國平均水平高5個百分點。
第三節 促進困難人群共享發展
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增強殘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和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必要補貼。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程,以社區為依託,建設一批專業化殘疾人康復設施、托養設施和綜合服務設施,健全殘疾人托養照料和康復服務體系,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健全殘疾人教育體系,推進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強化殘疾人康復從業人員培養和技術培訓,鼓勵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加強培養殘疾人康復、托養、特殊教育、護理照料、就業服務、社會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隊伍,提高其服務質量和水平。對殘疾兒童普惠性學前教育予以資助,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和青少年實行12年免費教育,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殘疾人提供免費職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落實針對就業困難殘疾人的各項就業援助和扶持政策,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輔助性、支持性就業服務。發展殘疾人文體事業,推動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為視力、聽力殘疾人等提供特殊文化服務。加強殘疾人友好環境建設,完善城鄉無障礙設施,推動信息無障礙發布。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和服務產業,培育服務殘疾人的社會組織和企業,積極引入新的業態和科技成果。
實現貧困人口動態脫貧。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通過發展生產、勞務協作、教育支持、醫療救助、低保兜底、人居環境改善等有效措施,確保到2020年,農村相對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相對貧困村全部出列。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創新扶貧脫貧服務管理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等多方力量協同發力的大扶貧格局。積極探索符合廣東實際的貧困人口治理體系,推動扶貧開發由緩解相對貧困向實現全面小康轉變,由主要解決農村貧困向統籌解決城鄉貧困轉變。深入實施珠江三角洲優化發展、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戰略,完善對口幫扶機制,在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援、資金支持等方面精準對接,到2030年,粵東西北地區與珠江三角洲地區之間的差距顯著縮小,共同富裕程度顯著提升。
推動城鄉人口協調發展,完善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人口空間布局,促進人口分布與區域發展戰略相適應,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佈,實現人口與資源環境永續共生。
第一節 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
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暢通和拓寬落戶渠道,引導人口合理流動,到2020年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區分超大、特大和大中小城市以及建制鎮,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落戶城鎮。爭取將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設置為市,增加中小城市數量,優化大中城市市轄區規模和結構,拓展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空間。根據城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佈,合理安排城鎮住宅及配套設施用地,統籌布局各項公共服務設施。建立和規範城市管理體制,把“城中村”和“村改居”人口納入城市人口統一管理。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切實保障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農村集體資產權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推動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財政制度改革,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優化提升珠三角地區城市群。在攜手港澳共建世界級城市群共同框架下,推動珠三角地區優化城市群體系,強化大中小城市和城鎮協調發展,吸引人口合理集聚。廣州、深圳嚴格控制中心城區人口規模,並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大力推動人口向新區、郊區適度集聚,著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著力提高城市人口素質。進一步加強區域內大中小城市聯動發展,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外圍節點地區對轉移人口的吸引力,適度增加佛山、中山、珠海、江門、肇慶和惠州市的人口集聚。
培育發展粵東西北地區城鎮體系。粵東西北地區加快建設粵東城市群、粵西沿海城市帶和粵北城鎮集中區,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強化中心城市對周邊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培育若干個城區人口超100萬的中心城市,重點建設城區人口在20-50萬人的中小城市以及5-10萬人以上的小城鎮,引導區域內人口就近集聚,推動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同步發展。粵東城市群要推進汕潮揭同城化發展,形成多中心、網路化的都市區格局,促進城鎮人口總量佔比穩步提升。粵西沿海城市帶要加快拓展中心城區發展空間,進一步增強城市人口集聚能力。粵北城鎮集中區要強化中心城市和節點的地位與作用,以縣城和中心鎮為核心推進區域內人口就近集聚,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現以縣域為單元的就近本地城鎮化。
促進珠江三角洲和粵東西北城市融合互動發展。優化全省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增強珠三角城市群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韶關、河源、汕尾、陽江、清遠、雲浮等環珠江三角洲城市深度融入珠江三角洲,打造形成“廣佛肇+清遠、雲浮、韶關”“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陽江”三大新型都市區,加快形成更多支撐區域發展的增長極,深化城市間分工與聯繫,引導人口有序集聚和流動,促進區域人口合理布局。
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遵循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和居住地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機制、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網路。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鼓勵各地根據當地實際不斷優化服務措施,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推進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全面實施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完善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實時掌握流動人口變化情況。整合有關部門的人口信息資源,建立省級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台,逐步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形成並穩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盤棋”工作格局,實現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服務管理的“雙向互動”。以人口為基本要素,完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使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供給規模與人口分布、環境交通相適應,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對人口集聚和吸納能力的支撐。
加強境外人員管理服務。遵循依法管理、優化服務和居住地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境外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機制,依法、文明、公正地為來粵就業、經商、留學、旅遊的境外人員提供服務。完善涉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省相關部門和廣州等重點地市要嚴格整治非法入境、非法就業、非法居留,嚴厲打擊來粵境外人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境外人員聚集區域綜合管理服務,建立必要的綜合管理服務隊伍、工作站,維護社區秩序並為境外人員提供便利。制定併發布境外人員來粵就業職業管理目錄,對境外人員勞動就業實行分類管理、宏觀調控。
第四節 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緊平衡
制定和完善與主體功能區相配套的人口政策。統籌區域資源稟賦,科學確定不同主體功能區可承載的人口數量,實行差別化人口調節政策。珠江三角洲核心區等優化開發區域,要以產業升級和功能疏解等方式,分類控制人口過快集聚,更加註重高素質人才集聚和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粵東部分、北部灣地區湛江部分、粵西沿海片區、珠江三角洲外圍片區和粵北山區點狀片區等人口承載力尚有富餘的國家級、省級重點開發區域,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等生態發展區域以及禁止開發區域,實施限制人口遷入政策,有序推進生態移民,引導超載人口逐步向人口承載力尚有富餘的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轉移。完善移民搬遷政策,積極改造不能搬遷的村落或社區。
促進人口綠色發展。全面實施人口綠色發展計劃,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控制開發強度,優化空間結構,構建集約緊湊空間格局,增強人口承載能力。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構建統一的城鄉空間規劃體系,加強綠色城市和美麗鄉村建設,提升人居環境品質。大力推行創新驅動、資源集約節約、低碳環保的綠色生產方式,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資源,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積極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節約的生活方式,推廣綠色建築,鼓勵綠色出行。
第七章 健全家庭發展支持體系
家庭發展是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基本保障,要提高家庭發展能力,強化家庭服務供給,促進家庭健康發展,使千千萬萬家庭成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
第一節 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完善家庭發展政策支持體系。制定和修訂保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善後服務等家庭發展政策體系,強化家庭健康發展能力。加大對困難的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以及受災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關愛流動人口家庭,有效提高社會救助水平。
加強家庭文明建設。廣泛實施新型家庭計劃項目,全面開展幸福家庭創建活動,推進新型家庭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形成更加關注家庭、關注家教、關注家風的共識和氛圍,鞏固、強化和豐富家庭功能。將家庭教育作為全社會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家庭教育的基礎作用,培養家庭成員正確的價值觀念、高尚的道德品質、健康的生活方式、必要的生活技能。
第二節 擴大家庭服務供給
強化家庭公共服務支持。整合社會資源,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合法有序參與家庭公共服務,滿足不同家庭的實際需求。加強社區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支持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家庭提供服務。鼓勵家庭成員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市場。大力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家庭服務業,逐步建立惠及城鄉居民多種形式需求的家庭服務體系,積極擴大家庭服務供給。支持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從事家庭服務業,加快發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推動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務經營機構。制定家庭服務標準,加強和規範家庭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建立職業培訓機構動態管理和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 保障規劃實施
本規劃由省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規劃實施機制建設,凝心聚力、狠抓落實,確保本規劃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省促進人口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重大人口政策研究制定,協調解決人口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推進規劃實施和相關政策落實,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研究制定各項任務的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方案,推動相關專項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協調。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根據實際編製本地區人口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規劃的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第二節 強化人口數據支撐
以建設高水平信息化強省為契機,推進大數據在人口規劃和管理領域的應用創新、資源開發與共享。建設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將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統計等部門的人口數據和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人口基礎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和綜合應用集成,充分發揮人口基礎信息對決策的支撐作用。全面建立與有關省市區的人口基礎信息交流機制,實時準確掌握流動人口信息。加強人口基礎信息採集和統計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調查統計制度,強化人口基礎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加強人口數據開發和開放利用,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做好人口信息服務。
第三節 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建立常態化的人口預測預報機制,健全人口動態監測和評估體系,定期發布全省人口預測報告。在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的基礎上,加強人口中長期預測,推進開展人口中短期預測,為各項重要工作提供科學決策的基礎。以現有人口計劃為基礎,完善年度人口發展形勢會商機制,科學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提出重大人口發展政策建議。建立重大決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設的人口影響評估制度,促進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政策有效銜接。發揮專家智庫的決策諮詢作用,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加強人口安全風險防控,做好政策預研預案儲備。
第四節 開展動態監測評估
建立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5年為期定期組織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開展人口省情、人口規劃和人口政策的宣傳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深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為政策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
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2017-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廣東省人口發展規劃
(2017-2030年)
前 言…………………………………………………………………………(1)
第一章 規劃背景……………………………………………………………(2)
第一節 人口現狀………………………………………………………(2)
第二節 發展態勢………………………………………………………(4)
第三節 問題與挑戰……………………………………………………(6)
第二章 總體思路……………………………………………………………(9)
第一節 總體要求………………………………………………………(9)
第二節 主要目標………………………………………………………(10)
第三節 戰略導向………………………………………………………(12)
第三章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14)
第一節 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14)
第二節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15)
第三節 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16)
第四章 優化人口系統結構…………………………………………………(18)
第一節 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18)
第二節 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19)
第三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21)
第五章 提高人口生命質量…………………………………………………(24)
第一節 提高出生人口素質……………………………………………(24)
第二節 提升全人口健康素養…………………………………………(25)
第三節 促進困難人群共享發展………………………………………(27)
第六章 促進人口合理分佈…………………………………………………(30)
第一節 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30)
第二節 推動城市群人口集聚…………………………………………(31)
第三節 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33)
第四節 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緊平衡……………………………………(34)
第七章 健全家庭發展支持體系……………………………………………(36)
第一節 提升家庭發展能力……………………………………………(36)
第二節 擴大家庭服務供給……………………………………………(36)
第八章 保障規劃實施………………………………………………………(38)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38)
第二節 強化人口數據支撐……………………………………………(38)
第三節 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39)
第四節 開展動態監測評估……………………………………………(39)
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40)
人口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我省是全國第一人口大省,人口結構多樣,人口形勢複雜。為準確把握我省人口變化趨勢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更好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會,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按照《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國發〔2016〕87號)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以及《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特編製本規劃。本規劃旨在闡明規劃期內我省人口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戰略導向和工作任務,是指導今後較長一段時間人口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據,並為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決策提供支撐。
第一章 規劃背景
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40多年來,我省人口增長過快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質顯著提高,人口結構呈現新的特徵。特別是隨著全面改革開放和城鎮化加速,我省成為全國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第一大省,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深刻變化。
第一節 人口現狀
“十二五”以來,我省人口總量保持慣性低水平增長,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結構和分佈呈現新的特徵。
——人口總量平穩增長。2016年末,全省常住總人口為10999萬人,比2010年增加568.69萬人,年均增長率為8.9‰,比同期全國水平高出2.8‰。戶籍人口由2010年的8521.55萬增長到2016年的9164.90萬,共增加643.35萬,年均增長率12.2‰。人口總量保持慣性的增長態勢。
——人口素質不斷提升。2015年,全省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7.2歲,比2010年提高1歲。至2015年底,15歲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57年,比2010年提高0.15年,比同期全國平均水平高1.15年。2015年,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就業人口比例14.35%,比2010年提高3.62個百分點。
——人口老齡化程度有所加重。從2012年起,全省人口年齡結構進入“老年型”時期,人口紅利逐年減少。2016年,常住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比達到8.55%,比2010年上升1.75個百分點,比全國水平低2.0個百分點;人口總撫養比為34.9%,比2010年提高了3.8個百分點。
——人口性別結構基本維持不變。2016年,出生人口性別比約115,比2010年的119有所降低,但仍高於國際103-107的標準;常住人口性別比微升至110,略高於2010年的109。
——人口地區分佈仍然不平衡。全省人口密度由2010年每平方公里581人上升到2016年的612人,相當於全國人口密度的4倍。珠江三角洲地區集聚了超過一半以上的常住人口,並且一直是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從2010年每平方公里1026人上升到2016年的1094人。粵東地區的人口密度全省最高,從2010年每平方公里1089人上升到2016年的1123人。
——人口城鎮化水平持續提高。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2010年的66.2%提高到2016年的69.2%,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1.85個百分點。其中,珠江三角洲、粵東、粵西和粵北城鎮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分別達到84.6%、59.9%、42.0%和4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由2010年的42.6%提高到2016年的45%。
——流動人口規模增速放緩。全省常住人口中,現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縣(市、區)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2015年為3201.96萬人,比2010年增長2.36%,增幅遠低於2010年比2000年的增幅(48.58%)。其中,屬於跨省流入的佔56.88%,省內流動的佔43.12%。與2010年相比,跨省流入人口所佔比重降低了11.85個百分點。廣東的境外人口佔全國的比重較高,近年來也有下降的趨勢。
——家庭維持小型化局面。2015年,平均每個家庭戶3.25人,與2010年的3.20人略有升高,也略高於全國3.10的平均水平。
第二節 發展態勢
2017-2030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預計我省人口變動將出現以下主要趨勢:
——生育水平先升后降。在2020年之前,因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之後的補償生育,生育水平將略有提高,預計在2017-2018年達到最高1.8左右,隨後總和生育率預計將長期保持在1.6左右,低於2.1的正常更替水平。
——人口規模增長勢頭減弱。全省人口規模將維持持續增長的態勢,但增長速度將逐年放緩,與全國人口增長勢能減弱的趨勢基本一致。戶籍人口年增長率預計在2021年之前保持在7‰以上,此後迅速下降,到2030年降到大約3‰左右,年均增長率約5.4‰。常住人口年增長率2020年前保持在10‰左右,之後逐年下降,到2027年之後降到5‰以下,年均增長率約6.6‰。
——人口老齡化將明顯加速。65歲及以上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將上升到2030年的11%左右。勞動年齡人口比重相應降低,15-64歲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下降至2030年的72%左右,勞動年齡人口老化現象將不斷加重,45歲以上的勞動力人口比重不斷上升。少年兒童在總人口中的比重近幾年將略有升高,最高達到18.7%左右,之後將不斷下降,2030年時達到17%左右。總撫養比將持續提升,2030年達到約38%,仍低於全國水平。
——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漸回歸正常。伴隨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生育政策調整完善,出生人口性別比將呈穩步下降態勢,回歸正常,與全國變化趨勢一致。但原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的堆積效應,仍將對今後一段時期人口的婚姻、家庭關係產生一定影響。
——人口地區分佈不均衡進一步加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人口流動依然活躍,經濟發達地區人口聚集度加大,人口地區分佈不平衡將進一步加劇。隨著全面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全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新增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將有所降低。
——人口城鎮化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城鎮化水平經過持續提高之後發展速度將有所減緩,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存量積壓和現量增加相互疊加,人口城鎮化將由以數量為主轉為以質量為主,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穩步推進,戶籍人口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
——家庭多樣化趨勢更加明顯。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有效實施,家庭規模將會有一定程度的擴展,同時,家庭居住離散化、關係鬆散化、生活社會化等特徵日益明顯。核心家庭、直系家庭仍將是主要的家庭形式,單人家庭、單親家庭以及“丁克家庭”的比例會有所提高,空巢家庭、隔代家庭、純老家庭、獨居老人家庭以及跨國婚姻家庭等將越來越多,計劃生育失獨家庭隨著成員年齡增長面臨發展能力逐漸變弱的突出問題。
第三節 問題與挑戰
我省人口結構多樣,人口形勢複雜,人口與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緊密,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壓力較大。我省的生育率已較長時期處於更替水平以下,雖然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生育水平有望出現短期回升,但從長期看,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育行為選擇變化等因素影響,生育水平存在持續走低的風險,人口規模將出現增長勢頭減弱並持續下降的趨勢。
——人口規模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矛盾更加突出。我省人口密度已經是全國人口密度的4倍,隨著人口規模的持續增大,我省人口密度將進一步提升,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更加突出,健康廣東和美麗廣東建設都將面臨新的挑戰。
——人口老齡化加速的不利影響加大。我省人口老齡化加速將明顯增加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壓力,凸顯勞動力有效供給的不足,人口紅利減弱,將持續影響社會活力、創新動力和經濟潛在增長力。
——人口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我省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就業人口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就業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差異明顯。人口健康正面臨多種疾病威脅並存、多種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複雜形勢,慢病人口快速增加、健康風險日益增多,亞健康人群越來越龐大。
——人口城鎮化面臨較多挑戰。不同區域間人口城鎮化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地級市中心城區和縣城的人口集聚和輻射功能偏弱,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人口進一步向大城市集聚,將會加重城市地區尤其是珠三角城市群地區的資源環境壓力,公共服務供給與人口發展需求的矛盾仍將長期存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進程較慢,戶籍人口城鎮化需要著力推進。
——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面臨一系列問題。規模龐大的流動人口居留方式日趨常住化和家庭化,但其城市融合程度不高,給城市綜合治理帶來新的考驗。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需要強有力的財政等政策支持。
——家庭發展能力問題日益突出。空巢家庭、單親家庭、獨身家庭及其他新型家庭形式的多樣化存在,淡化和肢解了家庭傳統的情感維繫功能、經濟創新功能、健康功能、生育功能、養育功能、養老功能,家庭的穩定性減弱。家庭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個人的全面發展之間的互動與張力,都將面臨新的矛盾和衝突。
總之,我省人口發展與全國人口形勢同步進入關鍵轉折期,人口基數大但總量增長勢頭減弱的趨勢不會改變,人口內部結構部分優化與部分不均衡加劇並存,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係持續凸顯。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能動作用,對我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第二章 總體思路
面對我省人口發展變化趨勢,必須堅持人口均衡發展的戰略定位,加強統籌謀划,把握有利因素,積極應對風險挑戰,努力實現人口自身均衡發展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會。
第一節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為主線,立足戰略統籌,進一步強化人口發展的戰略地位和基礎作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鼓勵按政策生育,充分發揮全面兩孩政策效應,不斷完善促進家庭發展政策體系,綜合施策,創造有利於全面發展的人口總量勢能、結構紅利和素質資本疊加優勢,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綜合決策。注重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間、人口與經濟社會及資源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切實將人口融入經濟社會政策,在經濟社會建設和發展重大決策中,充分考慮人口因素,建立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突出以人為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蓋生命全周期的人口政策體系和家庭發展等服務保障政策,不斷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強化科學指導。完善人口預測預報預警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制度。遵循人口規律,適時調整完善政策體系,確保人口規模適度增長、人口結構合理改善、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流動更加有序。加強超前謀划和戰略預判,提早防範和綜合應對潛在的人口系統內安全問題和系統間的安全挑戰,切實保障人口安全。
——深化改革創新。積極轉變人口調控與人口服務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統籌推進生育政策、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家庭發展支持體系和治理機制綜合改革。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注重立足省情。堅持總體規劃和分類指導相結合,充分考慮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粵東西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人口發展階段性特徵,實施差異化的區域人口政策,同時完善貧困人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整體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第二節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充分發揮,生育水平適度提高,人口素質不斷提升,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發展的態勢基本形成,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程度顯著提高。
——人口總量。總和生育率逐步提升並穩定在適度水平,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總量達到11400萬人左右,2030年達到12500萬人左右。
——人口結構。出生人口性別比到2020年控制在111左右,到2030年基本處於正常水平,性別結構持續改善。勞動力資源保持有效供給,人口紅利持續釋放。
——人口素質。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慢病人群和亞健康人群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預期壽命持續提高。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進一步增加,人才隊伍不斷壯大。
——人口分布。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攜手香港、澳門共建世界級城市群取得積極進展,粵東西北地區城市群進一步優化升級,城鎮集聚人口能力增強。人口流動合理有序,人口分布與區域發展、主體功能布局、城市群發展、產業集聚的協調度達到更高水平。
——家庭發展及重點人群。家庭發展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家庭發展能力、社會保障能力和貧困人口發展能力不斷增強,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貧困人口等群體的基本權益得到更好保障,生活水平持續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顯增強。
第三節 戰略導向
實現人口發展目標,必須立足廣東實際,深入實施國家人口均衡發展戰略,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高度和中長期發展層面謀划人口工作,貫徹以下戰略導向:
——注重人口自身均衡發展。推動人口發展從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優化結構和提升素質多措並舉轉變。充分發揮全面兩孩政策效應,平緩人口總量變動態勢,防止人口規模效應快速減退。切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努力挖掘各年齡段人口潛能,防治亞健康,推動人口紅利向人才紅利轉變。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促進社會性別平等。
——注重人口與經濟互動發展。充分發揮人口能動作用,為經濟增長提供有效人力資本支撐和內需支撐。實施積極的人口老齡化政策,防範和化解人口對經濟增長的不利影響。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導人口與經濟布局有效對接,實現人口與技術、產業、公共服務、社會就業良性互動。
——注重人口與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不斷提升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水平。著力補齊重點人群發展短板,構建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保障婦女兒童、殘疾人合法權益,實施貧困人口精準脫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進一步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向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共治模式轉變。
——注重人口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健全與不同主體功能區對接的差別化人口政策,多措並舉引導人口向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適度集聚,支持鼓勵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人口自願遷出。嚴格控制超大、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加大環境治理與保護力度,可持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著力增強人口承載能力和人口發展動力。
第三章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
保持適度生育水平是維持和促進人口良性再生產、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證。要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引導生育水平有效提升並穩定在適度區間,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第一節 健全生育政策調控機制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建立生育政策改革和社會公共政策改革聯動機制,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提升素質和優化結構並舉轉變。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落實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建立生育政策微調機制。密切關注生育水平過高和過低地區人口發展態勢,注重分析生育意願的城鄉差異、地區差異、民族差異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的原則,建立差別化、長效化的生育政策微調機制,引導群眾負責任、有計劃、按政策生育。積極推進實施各民族平等的計劃生育政策,促進同區域內不同民族的均衡發展。
加強政策儲備。開展生育狀況調查研究,跟蹤評估全面兩孩政策效果,密切監測生育水平變動態勢,科學評估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對群眾生育意願、生育行為的影響,做好政策儲備,適時調整完善生育政策。
第二節 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
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優化服務流程,簡化辦理程序,全面推行網上辦事和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政便民。加強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機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健全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完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體系及工作機制,加強針對青少年及未婚人群、流動育齡人群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和諮詢指導。推進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健全婦幼健康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強化婦女保健特色專科服務能力建設,提供規範的婦女生殖保健服務。實施母嬰安全計劃、婦幼健康和計劃生育服務保障工程,普及適齡青年婚前、孕前和產前檢查,向孕產婦多渠道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做好流動孕產婦跨地區保健服務以及避孕節育的接續。加強孕產婦健康管理。研發先進適用的計劃生育技術和產品,規範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
第三節 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完善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環境。倡導適齡生育,鼓勵優孕、優生、優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構建全面兩孩政策的配套政策體系,完善撫育、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政策,減輕生養子女家庭負擔。完善計劃生育獎勵假制度和配偶陪產假制度。鼓勵用人單位為孕期和哺乳期婦女提供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條件。支持婦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
強化公共服務的資源支持。加強科學預測,合理規劃配置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普惠性託兒所和幼兒園等服務機構。增強社區幼兒照料服務功能,鼓勵社區鄰里開展幼兒照顧的志願服務。在大型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旅遊景區景點等設置母嬰室或嬰兒護理台,保障母嬰權益。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扶助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提高標準。建立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信息檔案,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加大對殘疾人家庭、貧困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單親家庭等的幫扶支持力度。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收養計劃生育特困家庭老年人。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專業作用,構建計劃生育家庭社會關懷長效機制,幫助解決計劃生育家庭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問題,不斷提升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第四章 優化人口系統結構
適應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內在要求,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廣東人口與經濟社會良性發展。
第一節 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
依法打擊“兩非”。加強立法和執法,健全考核評估和督查指導制度,依法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各種非法行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和諧。加強衛生計生、葯監、公安、統計、教育、民政等部門合作,搭建出生人口性別比數據共享平台,建立出生人口性別比統計監測和預警預測機制。
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加強計劃生育、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營造男女平等、關愛女孩的社會氛圍和尊重女性、維護女性的社會風尚。建立健全涵蓋女性全生命周期的兩性平等教育體系以及勞動就業、職業發展、社會保障等終身權利的制度體系,保障女性終身發展權利。完善關愛女孩的各項利益導向機制。完善計劃生育女孩家庭扶助保障政策體系,切實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發展能力。
第二節 增加勞動力有效供給
提升新增勞動力受教育水平。加快完善國民教育體系,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水平,有效提高新增勞動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水平高質量普及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著力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到2020年,實現推進教育現代化先進縣(市、區)、先進市全覆蓋。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逐步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拓寬中職畢業生升學渠道、高職畢業生升本科渠道,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優化高等教育結構,確保到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提升至50%。完善職業教育培訓體制機制,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人才培養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大力培養應用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加快構建現代技工教育體系,打造高水平技師學院,通過世界技能大賽等平台賽事,激勵推動高技能人才培養。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積極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辦學,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全面提升廣東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著力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高素質畢業生。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技能就業行動計劃,建立涵蓋創新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啟動“新師範”建設,加強師範院校和師範學科專業建設,進一步提高師範人才培養的質量和匹配度。暢通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為社會全體成員終身學習提供優質教育服務。
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能力。強化企業在職工培訓中的主體作用,完善以提升就業技能、崗位技能和創業能力為主的培訓體系,持續提升企業職工的勞動技能和工作效能。加快建立完善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終身教育培訓體系,打通技能勞動者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和支持大齡勞動力就業創業,加強大齡勞動力職業培訓,提高其就業技能和市場競爭力。完善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實施精準就業服務,進一步完善務工環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全面開展職業健康服務,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制度,防治職業病,強化職業安全教育,不斷提升勞動者健康素質。
推動農村勞動力多元化發展。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加快推動傳統農民向新型職業農民轉變,建立高素質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持續推進農業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跨地區有序流動並穩定生活,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扶持政策,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健全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效融入當地社會發展進程。鼓勵進城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建設一批返鄉創業產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創客服務平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創造條件。
有效利用國際人才資源。充分發揮廣東與國際社會聯繫廣泛的優勢,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國際人才引進和利用政策。完善出入境和長期居留、稅收、保險、住房、就醫、子女入學、安家等配套措施,簡化“綠卡”辦理手續,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回粵或來粵創新創業。支持外國人才積極參與廣東科研活動,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其合法權益。發展國際人才市場,大力培育一批國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深圳辦好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走出去”培養和吸收使用當地優秀人才。開發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完善出國(境)培訓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出國(境)培訓質量。積極開展高水平的國際合作辦學,支持高水平建設國際合作院校。
第三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推進老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構建完善以社會保障、養老服務、健康支持、宜居環境為核心的老齡事業制度框架,完善以人口政策、人才開發、就業促進、社會參與為支撐的政策體系。完善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城鄉居民全覆蓋,逐步提高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做好與長期護理保險的銜接,支持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平台建設。支持發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慈善事業。拓展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增強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加強政策銜接,整合閑置的教育培訓、商業辦公、醫療衛生、療養機構和廠房等社會資源發展養老事業。實施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程,增強社區托老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實施“網際網路+”養老工程,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開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台。加強農村養老機構建設,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推動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的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達標。建設預防、醫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相銜接的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服務體系,提升老年人醫療護理與健康管理水平。支持養老服務產業與健康、養生、旅遊、文化、健身、休閑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老年用品供給。積極開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建設示範行動,到2030年,城市社區、鄉鎮全面達到老年宜居社區基本條件,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務需求能夠在社區得到基本滿足。
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充分發揮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作用,支持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發展。貫徹落實國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逐步完善職工退休年齡政策,挖掘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積極發揮其在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諮詢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實施老年教育機構基礎能力提升計劃,改善老年大學(學校)辦學條件,建設一批鄉鎮(街道)老年人學習示範場所,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培訓。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家庭發展、互助養老、社區治理、社會公益等活動。
第五章 提高人口生命質量
人口生命質量關係到民族永續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要與經濟社會科技發展水平相適應,著力補齊人口生命質量發展短板,提高全民健康素養和質量。
第一節 提升出生人口素質
加強出生缺陷防治。全面實施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控,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全面實施婚檢和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實現目標人群全覆蓋,針對高風險生育人群,提供孕產期專業健康指導和全方位的服務工作,從源頭上降低出生缺陷的發生風險。全面落實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致命畸形以及染色體異常篩查,並對致畸危險因素和家族遺傳病史進行調查,提供優生諮詢指導和綜合干預服務,減少嚴重出生缺陷兒的出生。補助新生兒進行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臟病、聽力障礙篩查,廣泛開展新生兒訪視、健康諮詢與指導。逐步將出生缺陷患兒的治療和康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促進患兒健康。強化危重孕產婦救治和新生兒救治能力,進一步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到2030年,孕產婦死亡率不高於12/10萬水平、嬰兒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促進兒童健康發展。加強兒童健康干預和兒科診療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加強兒童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普遍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康復活動。實施健康兒童計劃、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適時擴大納入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加強兒童營養與餵養、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發育評估,繼續開展重點地區、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等項目。完善未成年人和兒童福利體系,發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統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響應機制。加強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完善兒童收養制度。
第二節 提高全人口健康素養
加大慢病防控力度。加快建立以信息化為基礎的健康管理與分級診療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的慢性病綜合防控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全人口視力、牙齒、關節保護,強化對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導和綜合干預。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建設,到2020年,國家、省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覆蓋全省25%以上的縣(市、區),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規範管理率均達到60%以上,高發地區重點癌種早診率達到55%以上。到2030年,實現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癌症5年總體生存率提高20%,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20%,12歲兒童患齲率控制在25%以內。
加強全民健康促進工作。加強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將健康促進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全過程。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醫療機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廣泛開展職工心理健康教育,注重為流動人口開展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服務。把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升各階段素質教育內涵。普及災害逃生、自救互救、殘疾預防等安全教育。按照城鄉15分鐘健身圈全覆蓋目標,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繼續開展農民健康促進、流動人口精準化健康教育,建立健全農民和流動人口健康素養和健康水平提升的長效機制。實施國民營養計劃、全民健康素養促進計劃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改善重點人群營養狀況,普及以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和心理平衡為主要內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開展“減鹽、減油、減糖,健康體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的健康生活方式專項行動。2020年全省城鄉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4%,2030年比全國平均水平高5個百分點。
第三節 促進困難人群共享發展
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增強殘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和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必要補貼。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程,以社區為依託,建設一批專業化殘疾人康復設施、托養設施和綜合服務設施,健全殘疾人托養照料和康復服務體系,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健全殘疾人教育體系,推進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強化殘疾人康復從業人員培養和技術培訓,鼓勵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加強培養殘疾人康復、托養、特殊教育、護理照料、就業服務、社會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隊伍,提高其服務質量和水平。對殘疾兒童普惠性學前教育予以資助,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和青少年實行12年免費教育,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殘疾人提供免費職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落實針對就業困難殘疾人的各項就業援助和扶持政策,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輔助性、支持性就業服務。發展殘疾人文體事業,推動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免費或優惠向殘疾人開放,為視力、聽力殘疾人等提供特殊文化服務。加強殘疾人友好環境建設,完善城鄉無障礙設施,推動信息無障礙發布。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和服務產業,培育服務殘疾人的社會組織和企業,積極引入新的業態和科技成果。
實現貧困人口動態脫貧。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通過發展生產、勞務協作、教育支持、醫療救助、低保兜底、人居環境改善等有效措施,確保到2020年,農村相對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相對貧困村全部出列。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創新扶貧脫貧服務管理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等多方力量協同發力的大扶貧格局。積極探索符合廣東實際的貧困人口治理體系,推動扶貧開發由緩解相對貧困向實現全面小康轉變,由主要解決農村貧困向統籌解決城鄉貧困轉變。深入實施珠江三角洲優化發展、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戰略,完善對口幫扶機制,在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支援、資金支持等方面精準對接,到2030年,粵東西北地區與珠江三角洲地區之間的差距顯著縮小,共同富裕程度顯著提升。
第六章 促進人口合理分佈
推動城鄉人口協調發展,完善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人口空間布局,促進人口分布與區域發展戰略相適應,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佈,實現人口與資源環境永續共生。
第一節 合理引導農業人口向城鎮有序轉移
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暢通和拓寬落戶渠道,引導人口合理流動,到2020年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區分超大、特大和大中小城市以及建制鎮,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落戶城鎮。爭取將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設置為市,增加中小城市數量,優化大中城市市轄區規模和結構,拓展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空間。根據城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佈,合理安排城鎮住宅及配套設施用地,統籌布局各項公共服務設施。建立和規範城市管理體制,把“城中村”和“村改居”人口納入城市人口統一管理。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切實保障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農村集體資產權益。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推動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財政制度改革,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第二節 推動城市群人口集聚
優化提升珠三角地區城市群。在攜手港澳共建世界級城市群共同框架下,推動珠三角地區優化城市群體系,強化大中小城市和城鎮協調發展,吸引人口合理集聚。廣州、深圳嚴格控制中心城區人口規模,並以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大力推動人口向新區、郊區適度集聚,著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著力提高城市人口素質。進一步加強區域內大中小城市聯動發展,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外圍節點地區對轉移人口的吸引力,適度增加佛山、中山、珠海、江門、肇慶和惠州市的人口集聚。
培育發展粵東西北地區城鎮體系。粵東西北地區加快建設粵東城市群、粵西沿海城市帶和粵北城鎮集中區,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強化中心城市對周邊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培育若干個城區人口超100萬的中心城市,重點建設城區人口在20-50萬人的中小城市以及5-10萬人以上的小城鎮,引導區域內人口就近集聚,推動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同步發展。粵東城市群要推進汕潮揭同城化發展,形成多中心、網路化的都市區格局,促進城鎮人口總量佔比穩步提升。粵西沿海城市帶要加快拓展中心城區發展空間,進一步增強城市人口集聚能力。粵北城鎮集中區要強化中心城市和節點的地位與作用,以縣城和中心鎮為核心推進區域內人口就近集聚,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現以縣域為單元的就近本地城鎮化。
促進珠江三角洲和粵東西北城市融合互動發展。優化全省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增強珠三角城市群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韶關、河源、汕尾、陽江、清遠、雲浮等環珠江三角洲城市深度融入珠江三角洲,打造形成“廣佛肇+清遠、雲浮、韶關”“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陽江”三大新型都市區,加快形成更多支撐區域發展的增長極,深化城市間分工與聯繫,引導人口有序集聚和流動,促進區域人口合理布局。
第三節 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遵循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和居住地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機制、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網路。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鼓勵各地根據當地實際不斷優化服務措施,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推進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全面實施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完善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實時掌握流動人口變化情況。整合有關部門的人口信息資源,建立省級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台,逐步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形成並穩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盤棋”工作格局,實現流入地和流出地人口服務管理的“雙向互動”。以人口為基本要素,完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使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供給規模與人口分布、環境交通相適應,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對人口集聚和吸納能力的支撐。
加強境外人員管理服務。遵循依法管理、優化服務和居住地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境外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機制,依法、文明、公正地為來粵就業、經商、留學、旅遊的境外人員提供服務。完善涉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省相關部門和廣州等重點地市要嚴格整治非法入境、非法就業、非法居留,嚴厲打擊來粵境外人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境外人員聚集區域綜合管理服務,建立必要的綜合管理服務隊伍、工作站,維護社區秩序並為境外人員提供便利。制定併發布境外人員來粵就業職業管理目錄,對境外人員勞動就業實行分類管理、宏觀調控。
第四節 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緊平衡
制定和完善與主體功能區相配套的人口政策。統籌區域資源稟賦,科學確定不同主體功能區可承載的人口數量,實行差別化人口調節政策。珠江三角洲核心區等優化開發區域,要以產業升級和功能疏解等方式,分類控制人口過快集聚,更加註重高素質人才集聚和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粵東部分、北部灣地區湛江部分、粵西沿海片區、珠江三角洲外圍片區和粵北山區點狀片區等人口承載力尚有富餘的國家級、省級重點開發區域,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等生態發展區域以及禁止開發區域,實施限制人口遷入政策,有序推進生態移民,引導超載人口逐步向人口承載力尚有富餘的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轉移。完善移民搬遷政策,積極改造不能搬遷的村落或社區。
促進人口綠色發展。全面實施人口綠色發展計劃,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控制開發強度,優化空間結構,構建集約緊湊空間格局,增強人口承載能力。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構建統一的城鄉空間規劃體系,加強綠色城市和美麗鄉村建設,提升人居環境品質。大力推行創新驅動、資源集約節約、低碳環保的綠色生產方式,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資源,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積極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節約的生活方式,推廣綠色建築,鼓勵綠色出行。
第七章 健全家庭發展支持體系
家庭發展是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礎和基本保障,要提高家庭發展能力,強化家庭服務供給,促進家庭健康發展,使千千萬萬家庭成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
第一節 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完善家庭發展政策支持體系。制定和修訂保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善後服務等家庭發展政策體系,強化家庭健康發展能力。加大對困難的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以及受災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關愛流動人口家庭,有效提高社會救助水平。
加強家庭文明建設。廣泛實施新型家庭計劃項目,全面開展幸福家庭創建活動,推進新型家庭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形成更加關注家庭、關注家教、關注家風的共識和氛圍,鞏固、強化和豐富家庭功能。將家庭教育作為全社會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家庭教育的基礎作用,培養家庭成員正確的價值觀念、高尚的道德品質、健康的生活方式、必要的生活技能。
第二節 擴大家庭服務供給
強化家庭公共服務支持。整合社會資源,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合法有序參與家庭公共服務,滿足不同家庭的實際需求。加強社區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支持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家庭提供服務。鼓勵家庭成員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市場。大力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家庭服務業,逐步建立惠及城鄉居民多種形式需求的家庭服務體系,積極擴大家庭服務供給。支持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從事家庭服務業,加快發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推動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務經營機構。制定家庭服務標準,加強和規範家庭服務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建立職業培訓機構動態管理和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 保障規劃實施
本規劃由省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規劃實施機制建設,凝心聚力、狠抓落實,確保本規劃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完成。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省促進人口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重大人口政策研究制定,協調解決人口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推進規劃實施和相關政策落實,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研究制定各項任務的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方案,推動相關專項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協調。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根據實際編製本地區人口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把規劃的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第二節 強化人口數據支撐
以建設高水平信息化強省為契機,推進大數據在人口規劃和管理領域的應用創新、資源開發與共享。建設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將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統計等部門的人口數據和信息資源進行整合,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人口基礎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和綜合應用集成,充分發揮人口基礎信息對決策的支撐作用。全面建立與有關省市區的人口基礎信息交流機制,實時準確掌握流動人口信息。加強人口基礎信息採集和統計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調查統計制度,強化人口基礎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權威性。加強人口數據開發和開放利用,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做好人口信息服務。
第三節 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建立常態化的人口預測預報機制,健全人口動態監測和評估體系,定期發布全省人口預測報告。在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的基礎上,加強人口中長期預測,推進開展人口中短期預測,為各項重要工作提供科學決策的基礎。以現有人口計劃為基礎,完善年度人口發展形勢會商機制,科學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提出重大人口發展政策建議。建立重大決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設的人口影響評估制度,促進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政策有效銜接。發揮專家智庫的決策諮詢作用,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加強人口安全風險防控,做好政策預研預案儲備。
第四節 開展動態監測評估
建立規劃實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5年為期定期組織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五節 加強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開展人口省情、人口規劃和人口政策的宣傳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深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為政策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