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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鵬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

徠程鵬,男,漢族,1965年6月生,遼寧黑山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黑龍江大學財稅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9年2月23日,程鵬畏罪潛逃。5月,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對程鵬進行追捕,並最終將潛逃多地的程鵬抓捕歸案。

2020年2月,程鵬涉嫌受賄一案公開宣判。

人物履歷


1985—1988牡丹江醫學院學生
1988—1989 雞西市對外經濟貿易局秘書
1989—1992 牡丹江市外貿局外貿委秘書
1992—1993 牡丹江對外經濟貿易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3—1996 牡丹江市經貿委綜合指導科科長
1996—1997 牡丹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辦公室主任
1997—1998 牡丹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工委委員
1998—2000 東寧縣副縣長
2000—2005 牡丹江市外貿系統工委書記、外貿局局長、外資局長、貿促會會長(期間:2003.06—2005.12 兼任牡丹江市對俄貿易工業園區黨組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5—2006 牡丹江市商務系統工委副書記、商務局局長
2006—2010 中共牡丹江市東安區委書記
2010— 2020中共寧安市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2月,程鵬因涉嫌嚴重違紀和受賄犯罪被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2月23日,程鵬畏罪潛逃。
以下是追逃通告
犯罪嫌疑人程鵬,男,漢族,遼寧省黑山縣人,身份證號碼:231004196506060913,戶籍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北山別墅,身高約1.72米,現年54歲,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於2019年2月26日失聯。
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犯罪嫌疑人程鵬的線索,舉報、動員、規勸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對抓獲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價值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協助抓獲犯罪嫌疑人程鵬的,將對舉報人予以重獎,並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對窩藏、包庇、資助職務犯罪案件在逃人員的,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中共牡丹江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 牡丹江市公安局
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2019年4月16日

抓捕歸案

程鵬[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
程鵬[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
2019年5月,在中央追逃辦指導協調下,黑龍江省追逃辦和牡丹江市紀委監委將畏罪潛逃的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程鵬抓獲。
開庭審理
2020年1月8日,據黑龍江紀委監委消息,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程鵬涉嫌受賄案在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按照省紀委監委要求,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組織市直單位班子成員、紀檢監察幹部近40人旁聽庭審,面對面接受警示教育。
程鵬受審
程鵬曾任牡丹江市商務局局長、牡丹江市東安區委書記、寧安市委書記、牡丹江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其違紀違法行為多發生在擔任寧安市委書記期間。
經查,程鵬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為逃避審查調查潛逃,轉移、隱匿資產,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務出行乘坐頭等艙,違規超標準宴請,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收受禮金、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境外賭博並涉嫌受賄犯罪。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程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摺合人民幣共計2636.1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庭徠審中,程鵬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認罪,並深刻懺悔。“我在寧安工作這麼多年,沒有給這個地方帶來發展和希望,反而給寧安的政治生態帶來了嚴重破壞,我沒給這個地方造福,我給這個地方造了孽!”
公開宣判
2020年2月,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對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程鵬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程鵬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程鵬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