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是2009年中華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工作條例。

法規信息


名稱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

文號

總工發【2009】16號

討論通過

(2009年2月25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第五屆女職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條例內容


中華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關於學習宣傳貫徹《中國工會章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的通知
(總工女委[20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中國金融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會聯合會、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女職工委員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工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中華全國總工會第五屆女職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做好宣傳貫徹《章程》和《條例》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章程》和《條例》的重要性
《章程》和《條例》是工會女職工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為做好新形勢下工會女職工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條對“女職工委員會與工會委員會同時建立”、“企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是縣或者縣以上婦聯的團體會員,通過縣以上地方工會接受婦聯的業務指導”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對規範和強化工會女職工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女職工組織作用等提出了新的更加明確的要求。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章程》和《條例》的重要性,緊密結合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實際,推動《章程》和《條例》的貫徹落實。
二、積極開展《章程》和《條例》的學習宣傳活動
各級工會和工會女職工組織要把學習貫徹《章程》和《條例》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要將學習《章程》和《條例》與學習《工會法》和《企業工會工作條例》結合起來,制定有效措施,廣泛深入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各級工會領導機關的女職工組織要加強對學習宣傳工作的指導和服務。要面向基層,加強培訓,將《章程》和《條例》納入工會女職工工作幹部培訓內容,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培訓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營造氛圍,提高工會女職工組織在社會和廣大女職工中的影響。
三、全面推進工會女職工工作
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抓住學習貫徹《章程》和《條例》的有利時機,以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努力推進工會女職工工作。要按照《章程》和《條例》賦予工會女職工組織的各項職責,進一步解放思想,健全機制,夯實組織基礎,不斷探索創新工會女職工工作途徑和方法。要將《章程》和《條例》中女職工組織與工會組織同步組建、推動維權機制建設作為今後五年的工作重點,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提出具體要求和工作目標,確保女職工組織在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中全覆蓋、在建立工會女職工組織並已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中籤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全覆蓋工作目標的實現。
當前,工會女職工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女職工工作任務更加繁重和艱巨。各級工會女職工組織要按照中國工會十五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全總女職工委員會五屆一次會議的工作部署,努力把女職工組織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維權到位、作用明顯、女職工信賴的女職工之家,不斷推進工會女職工工作的新發展。
請及時將學習宣傳貫徹《章程》和《條例》情況報全總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徐建紅
聯繫電話:010-68591482
中華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