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救國

制憲救國

制憲救國,制定一部民主憲法,通過這一途徑達到救國治國的目的,這是二十年代初期資產階級改良思潮的一個重要方面。

背景


制定一部民主憲法,通過這一途徑達到救國治國的目的,這是二十年代初期資產階級改良思潮的一個重要方面。制憲和省自治兩種政治主張,在很多地方是重疊的。主張自治的人大多要求制定一部省憲法,進而制定國家憲法,而主張制憲的人中又有很多人主張在憲法中規定省自治或聯邦制的條文。

方式及成果


中國是一個買辦封建軍事專政的國家,大小軍閥掌握中央和地方的政權,人民毫無民主自由。所以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人認為是由於沒有制定憲法。因此當前的急務,就是制定憲法。在制憲活動高潮中,一些省和人民團體還制定了幾種憲法。《浙江省憲法》在一九二一年九月公布。《湖南省憲法》在一九二二年一月公布。廣東省也公布了一個憲法。國是會議在一九二二年八月公布了一個憲法草案。這些省雖然制定了憲法,但軍閥並不想實行,那些憲法只是一紙空文。制憲救國是一種改良主義的活動,它本來就具有抵制中國共產黨從根本上改造中國的主張和黨的民主革命綱領的性質。有的文章更明確他說出了抵制勞動人民起來革命的思想。例如有人提出所以要保障人民的生存權,是因為這樣作可以“緩和階級之鬥爭”,“圖社會之健全發達”,“漸減貧富懸絕之害”。這種主張明顯地是出於對“社會主義之思潮,磅礴大地”的恐懼。從清末以來,制憲問題是中國政治上經常被提出來的問題。一九二二年前後兩三年中制憲活動是一個高潮。由於反動派的阻撓破壞,這個活動沒有取得任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