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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隊一級組織
- 戰略區域內的最高軍事領導指揮機關
大軍區
軍隊一級組織
大軍區是根據國家的行政區域、地理位置和戰略戰役方向、作戰任務等設置的軍隊一級組織,是戰略區域內的最高軍事領導指揮機關。一般以領導機關所在地、轄區、地理方位或序數命名。
戰時負責領導和指揮本戰略區和戰略方向的一切武裝力量。平時領導和指導本轄區內海陸空及火箭軍合同作戰的指揮和所屬部隊的軍事訓練、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後勤保障,領導轄區內的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戰場建設。大軍區是我軍的最高一級的主兵種合成領導機關,在現行體制下,一般負責幾個省市區的省軍區和若干陸軍野戰部隊以及其他諸兵種力量。
為了軍事深化改革2016年起七大軍區正式改革為五大戰區,分別是東、西、南、北、中戰區。改革需要二到三年。大軍區從2016年2月1日正式結束使命。
新中國成立后,根據軍事鬥爭和軍隊建設的需要,人民解放軍的大軍區進行了多次調整,大體上分為三個時期: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六大軍區時期;1955年至1985年的十二大軍區逐步調整為十大軍區時期;1985年至2016年的七大軍區時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共設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軍區,與當時中央局和六大行政區的劃分一致。這一體制僅實行了5年多。
1955年1955年2月11日,國務院和國防部根據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設置情況,根據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對全國戰略區的重新劃分,決定將全國的六大軍區,即東北軍區、華北軍區、西北軍區、華東軍區、中南軍區和西南軍區,改劃為12個大軍區。這12個大軍區大部分是以所在區的大城市命名的,計有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廣州軍區、武漢軍區、成都軍區、昆明軍區、蘭州軍區、新疆軍區、內蒙古軍區、西藏軍區。各軍區於5月1日前按新的區劃正式辦公。1956年又增設福州軍區。這樣,全國共13個大軍區。1985年1985年6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通過《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在裁軍一百萬的同時,決定將11個大軍區合併為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七大軍區。社會評價現行的軍區劃分體制,適應了當前軍隊現代化和國防形勢的要求,整合了資源,提高了效率。每個軍區都負責一個戰略方向的作戰任務,又能夠互相支援,互相依託,能夠應對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防形勢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