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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韓弘詔
與韓弘詔
《與韓弘詔》是唐代
白居易
創作的一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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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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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韓弘詔
敕韓宏:卿苦心奉國,極慮撫人,惠彼一方,於茲十載,歷展勤王之效,累陳戀闕之誠,才以任彰,節因事著,不加殊寵,何表成功。夫外擁旌旄爪牙之任重,內參台袞股肱之寄深,以爾一心,授茲二柄,永言倚賴,當副誠懷。今除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依前宣武軍節度等使,餘並如故,並賜官告往,想宜知悉。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
樂天
,號
香山居士
。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后遷下邽(今
陝西渭南
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后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
武元衡
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
江州
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
新樂府運動
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
元稹
並稱“元白”,和
劉禹錫
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基本信息
作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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