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強制性國家標準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是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2021年9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修訂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2023年9月起實施。
新標準明確,食品或化妝品內裝物的體積是用凈含量乘以必要空間係數來表示,必要空間係數的取值依據產品而定。以酒類商品為例,酒的必要空間係數是13,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許的包裝空隙率不超過30%,可以計算出這瓶白酒外包裝的最大允許體積為9285.7立方厘米。假設這瓶酒外包裝的長寬高分別為20厘米、15厘米、30厘米,則實際外包裝體積為9000立方厘米,小於最大允許值,符合標準要求。
另外,新標準還嚴格限定了包裝層數要求,食品中的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包裝,其他食品和化妝品不應超過四層包裝。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推動新標準的落地實施。食品和化妝品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新標準的要求,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同時,倡導消費者自覺踐行綠色消費理念,不選購、不使用過度包裝的商品。
新標準將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為企業和市場設置了兩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