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旅遊局

白山市旅遊局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旅遊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全市旅遊業的地方性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二)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市旅遊發展戰略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四)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和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五)協同相關部門指導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飯店(酒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市旅遊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國旅遊、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旅遊和邊境旅遊的規範、管理及協調工作;代表市政府簽訂國際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協調、內外聯絡和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和審核等工作;負責局印章(印模)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
擬訂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檔案管理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起草全市旅遊管理的地方性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承擔全市旅遊行業信息化的規劃、指導建設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市旅遊局內部辦公網、管理業務網、公眾信息網、公共資料庫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旅遊信息採集、發布及綜合服務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市旅遊依法行政,並監督旅遊行政執法;交流旅遊研究信息,向行業提供政策諮詢服務;擬訂旅遊消費政策;引導休閑度假;承擔旅行社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導遊人員(包括領隊、臨時導遊人員)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導遊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指導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遊行業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旅遊行業標準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根據國家關於旅遊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旅遊業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旅遊部門承擔的其它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開展全市旅遊行業自律檢查,規範旅遊企業經營行為,維護公平健康的旅遊市場秩序;負責組織全市旅遊企業開展優質服務活動,提高行業服務水平;負責組織開展旅遊業務培訓、考察、交流和諮詢服務;加強與國內外旅遊行業組織聯繫、交流與合作,做好對外宣傳;組織指導中國優秀旅遊目的地創建工作;承擔全市工農業旅遊示範點初評和推薦;承擔全市農家樂旅遊點和旅遊購物店的初評工作。
承擔全市旅遊從業人員培訓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導遊員、旅行社經理、旅行社出境領隊和邊境旅遊領隊的資格、等級培訓和考試;組織旅遊企業各類人員的崗位資格培訓和技術等級培訓;組織全市旅遊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旅遊質監工作;承擔全市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開展旅遊服務質量現場檢查和旅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違反旅遊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人和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人依據委託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監督全市各地旅遊質監機構做出的旅遊投訴案件、旅遊行政處罰案件執行情況;指導全市各地旅遊投訴工作建設,直接受理並處理市內重大的和跨地區的投訴案件;協調和督辦旅遊質量投訴,並對市內管轄發生爭議的投訴進行指定管轄;依法對導遊證和臨時導遊證進行管理;依法對導遊人員的導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按程序對導遊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三)規劃開發科。
承擔境內外旅遊市場調研、開發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形象整體宣傳;擬定旅遊宣傳品製作計劃,承擔旅遊宣傳品的組織、審定和使用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旅遊企業參加國內、國際旅遊交易會;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負責日常旅遊外事聯絡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旅遊節慶活動;負責開展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
組織編製並實施全市旅遊發展規劃、跨區域旅遊規劃、旅遊線路規劃;組織編製重點旅遊景區規劃;指導全市旅遊景區的規劃編製;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開發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重點旅遊景區的開發與建設;組織創建生態旅遊示範區的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商品和旅遊紀念品的開發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旅遊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負責全市假日旅遊統計監測及情況匯總上報工作,及時發布假日旅遊信息;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承擔全市旅遊目的地營銷系統及旅遊電子商務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管理及運營工作;統籌媒體聯絡工作,協調旅遊行業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人員編製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製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製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