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模式
一個管理人員深信集體工作:他把自己看作是他那個團體的“第一號”,有意地將他的部分責任分給他的團體成員。另一個管理人員則喜歡發命令,對職工的要求首先是紀律。
當然一個企業常常規定了他的管理人員的管理原則,這是要使整個企業的各個部門有統一的管理風格。
分權就是轉交責任,一個上級不是什麼決策都自己作,而是將確定的工作委託給他的下級,讓他們有一定的判斷和獨立處理工作的範圍,同時也承擔一部分責任。提高下級的工作意願和工作效率。因為參與責任提高了積極性。上級可以從具體工作中解放出來,可以更多投入本身的領導工作。
漫步管理的意思是:(尤其是)最高領導不埋頭在辦公室里而儘可能經常地讓下屬看見他--就像“漫步”那樣在企業轉悠。企業領導從第一手(直接從職工那裡)獲知,職工有什麼煩惱和企業流程在哪裡卡住了。而且,上司親自察看工作和傾聽每個職工的話對職工也是一種激勵。
上級把要得到的結果放在管理工作的中心。在目標管理中給定的目標。像目標管理一樣,更多的工作意願和參與責任。但在結果控制時不一定要評價一個下屬,而可以是一個部門或他所從屬的一個崗位。
上級給出一個他的下屬要達到的(上級)目標。例如目標為:銷售額提高15%。各個部門的下屬要共同確定達到這目標應該完成的(下級)目標--提高產品銷售。上級則有規律地檢查銷售額變化的情況。像分權管理和例外管理一樣:提高工作意願和參與責任。此外,下屬們共同追求要達到的目標,促進了團體精神。
領導只對例外的情況才親自進行決策。例如一個下屬有權決定6%以下的價格折扣。當一個顧客要求10%的折扣時,就屬於例外情況了:這必須由上司決定。同樣是提高職工的工作意願。職工有獨立處理工作的可能--減輕了上司的負擔。這個方法的實際困難在於:什麼是“正常”業務,什麼是例外?因此經常要檢驗決策範圍。
下級參與有些問題,尤其是與他本人有關的問題的決策。例如調到另一部門或外面的分支機構任職。當對重要問題有共同發言權時,職工不會感到被“傲慢”地對待了。比如他們可以認識到調職的意義和信任其理由。這樣做可以提高對企業目標的“認同”。
對確定的企業流程進行管理。把企業作為一個大系統,這個系統就像一個電流調節系統似地運行。對那些不斷重複的活動有許多規定和指令(例如機器的開和關、更換和維修)。因此這種方法主要用於工業企業。將所有工作過程組織成通暢的流程。許多的規定是為了保證“整個系統的運行”。領導者所要注意的只是,不要使企業內太“官僚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