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條

收取錢物后給予對方的字據

收條(shōu tiáo),收取錢物后給予對方的字據。清百一居士《壺天錄》卷下:“雖曰無據,僅一收條,然王係長者,持信去,當無不還者。”魯迅《書信集·致李小峰》:“版稅收到,收條當於星期六面交店友。”茅盾《路》二:“(蓉)已經抱怨過薪不該交付了箱子不取回收條。”

概況


定義

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應用文樣式。

適用場合

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將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只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
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財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
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製的正式的票據,這屬於另一類情況。

收條種類

收條的種類一般來講有兩類。一類是寫給個人的收條,一類是寫給某一單位的收條。
單位出具的收條通常是由某一個人經手,而以單位的名義開據。

格式


一個完整的收條,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
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範例


收條
今收到郭靖現金壹仟元整,特此為證。
收款人:黃蓉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