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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鹽亭縣工商業聯合會主席、會長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二級巡視員、幹部處原處長
- 閩東日報社編委、人力資源部主任
李健平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二級巡視員、幹部處原處長
李健平,男,漢族,1967年3月出生,天津薊縣人。1996年5月入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2021年10月,經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二級巡視員、政治部原副主任、幹部處原處長李健平的調查,確認其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健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項一併移送。
,北京市級院習;
,北京市淀區院習;
,北京市級院干(科級);
1995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幹部;
1997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助理監察員(副科級);
1998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助理審判員;
2001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團委書記、助理審判員(正科級);
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聘管中心主任助理、助理審判員;
2004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聘管中心副主任、助理審判員(副處級);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幹部處副處長、審判員;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幹部處副處長、審判員(正處級);
201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審判員;
201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4年7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三庭兼執行指揮中心辦公室庭長、審判員;
2015年3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幹部處處長、審判員;
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幹部處處長、審判員;
2019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幹部處處長、審判員、一級調研員;
2020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幹部處處長、審判員、二級巡視員。
2021年3月18日下午,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幹部處處長、審判員、二級巡視員李健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10月,經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二級巡視員、政治部原副主任、幹部處原處長李健平的調查,確認其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健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項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