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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通道
定點零售藥店
“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
定點零售藥店
兩個渠道,對於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種,要及時納入“雙通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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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2021年,河北省受理省本級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申請。
“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應符合資質
合規
、管理規範、信譽良好、布局合理等要求。
為了保證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順利落地,滿足患者合理用藥需求,2021年5月10日,
國家醫保局
、
國家衛健委
公布《
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
》。
《指導意見》規定,各地醫保部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遴選標準和程序,將資質合規、管理規範、信譽良好、布局合理,並且滿足對所售藥品已實現電子追溯等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雙通道”管理,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雙通道
實施地區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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